前世,相恋七年的女友在白月光回国后连砍我一百多刀。
我被砍成肉泥,她却满脸堆笑的对着她的白月光讨好:「阿译你看,我早就说过是这个舔狗主动纠缠我的。」
「他嘴上说着要和我分手,可实际上只要我一通电话,他就迫不及待的要和我见面了。」
她踩着我的尸骨,一边羞辱我,一边对白月光哀求:「阿译,我不脏的,我和他谈恋爱都是他强迫的,现在我把他杀了,你能不能多看我一眼?」
再睁眼,我回到了前女友打电话让我下楼还她恋爱花销那天。
1、
我刚睁眼就发现手里的电话接通着,郑霜琳颐指气使的声音传来。
“孟庆余,赶紧下来,我们聊聊恋爱期间花销的事儿,你个大男人花我那么多钱,现在说分手至少先把我给你花的钱还了。”
“还有我送你的乐高,也给我拿下来!”
我听见这熟悉的声音,一阵胆寒。
上辈子,我就是听了她的话,把东西都送下去,结果被她安排的人打晕拖上车,开到荒郊野外,当着她白月光的面,一刀刀将我凌迟。
死之前她的鞋跟踩在我的嘴唇上,朝白月光讨好说,我这种舔狗根本比不上他。
我赶紧挂了电话,缓了缓精神。
可是铃声接连不断响起,一个接一个打。
轻柔的铃声也像催命符一样,抓挠着我的神经。
我连忙把手机关机,这地方是不能待了,她性格偏激,找上门来我恐怕难逃上辈子的厄运。
来不及收拾东西就慌张跑出门,想着去朋友家躲躲。
路过楼道窗户时,我向下打量了一眼。
那辆白色雪佛兰就停在树荫下,旁边的女人不耐烦的用鞋尖踢倒流浪猫的食物,然后顿了一下蓦地往上看,我连忙蹲了下来。
车的后备箱没有关严实,副驾驶上也散落些东西,还有藏在其他地方几个高大强壮的男人,看清楚他们脸的那一瞬间我立刻汗毛倒竖。
就是他们,就是他们上辈子联手打晕了我,而车里面的胶布、绳子、大型电锯以及款式各异的刀具,都是用来凌虐我的。
那晚晦暗的夜色中,她用鞋尖将我踢醒,弯腰看我,眼里闪着残忍的光。
接着将那些刀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