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中,非常重要的一个人物)三个人坐在窗前,桌子上摆着汉堡,可乐还有薯条。
那是我离开曲阜前的最后一个晚上,尽管超市里满是年味的气息,尽管我要回去的地方叫家乡,尽管她们时常逗我开心,可是我心里仍充斥着一种难过的心绪。
特别是看到王丁宁时这种心绪愈发浓重,心底里的悲哀浓烈到嘴角发苦,眼睛似乎要滴出水来。
我想考研,我想去北京,我想去寻找那个叫做“林夕”的女孩,这是我在上个暑假已然决定好的,哪怕在困难我也想去实践一下,追寻别人看来那个一文不值的梦想。
然而,梦想从来都是昂贵的,他要求
你不但要付出时间,更要付出金钱。
我的性格,很不适合跟别人打交道,并且我自己太过慵懒,这是我早就知道的,可能也是我在曲阜屡换兼职的原因,然而不管如何,我还是认识了王丁宁,认识了她的父母。
其实,早在四个月之前的蓝精灵助学所里,我们就相识了。只是那时的感情可能没有这么深切罢了,但仍旧是我认识的孩子中关系较好的一个。
如今算来已经认识十个月整,时间就像一个小丑,永远不会被遗忘,而现在距离我考研的时间仅剩319天,不无着急。
离别有两种,一种叫做死别,另一种叫做生离。前者在较为懵懂的年纪里经历过,但终究体会的不怎么深刻。只记得当初听到奶奶离开的消息时,我颓然的倒在了沙发上,眼睛里却并无多少湿润。后者,经历的多了,却每每揪心,甚至是蚀骨之痛。
当你习惯了一个人每天陪在你身边,在你难过的时候逗你开心,在你开心的时候陪你高兴,在你失落的时候嘘寒问暖。
在你饥饿的时候,拉你上饭桌,喝上一碗热气腾腾米粥,说几句家常话,甚至是一个笑话。说一些励志的故事,让你重拾信心与勇气。
这样的人我遇到的不多,可能大多数人的一生中,也不会遇到几个。他们是不计较利益得失,真心待你的一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