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都不好笑。”贝晓墨反倒是觉得这个冷笑话很无聊。
这天晚上,孙菲菲想到了一个好地方,那就是酒吧,这可是一个好地方。
只可惜,她晚上有个聚会,不能陪着她去。
“贝晓墨,你要是觉得无聊的话,我可以推荐你去一个地方。”孙菲菲微笑着说道。
“什么地方?”贝晓墨似乎起了兴趣,抬起头问她。
“情人酒吧?”孙菲菲回答道。
她刚刚说出口,贝晓墨就拒绝了“情人?”她笑着说“我是单身狗,去什么情人酒吧?”
看到这个名字的人都以为一对情侣才去,其实并不是这个样子,恰恰相反,去这个酒吧喝酒的大多数都是单身狗,渴望着找到另一半,所以取名为情人酒吧,老板是一个姓王的胖子,具体叫什么苏菲菲也不知道,只知道其他人都称呼他为“王老板。”
“不去,不去。”贝晓墨仍然保持着拒绝的态度。
“不行,你要是不去的话,我就绑着你去,单身久了会出毛病的,你会得一堆的单身病。”孙菲菲的态度很是强势。
无奈之下,贝晓墨只好同意了。
酒吧,是让人买醉的地方,如果能够醉一次,那该多好啊?“一醉解千愁。”到时候就什么烦恼都没有了,这也是贝晓墨答应的原因。
这天晚上,孙菲菲如约去和朋友聚会,而贝晓墨也来到了情人酒吧,想看看这个神奇的地方,不知道是否有苏菲菲说的那么深情,在这里真的能够找到情人吗?
还真别说,来这里的人挺多的,大多数都是单身狗,而且服务员,一个个颜值都很高,挺不错的,贝晓墨的心情似乎有所好转。
正如孙菲菲所说,老板是一位姓王的胖子。
“想喝一些什么?”他很热情的招待着客人。
无意之中,孙菲菲看到了“心酒。”两个字,这个名字取得很特别,她倒是很想试试看。
第一次喝酒,会不会喝酒了呢?她先是想了想,不过也没有顾虑那么多,于是便点了一杯。
“给我来一杯心酒把。”她对王老板说道。
这杯酒价格可以算是不菲,光是这么的一小杯就好几百元,不过她也没有计较价格,毕竟自己是来买醉的,又何必在意这几百元呢?
这杯酒的味道很独特,可能是因为贝晓墨第一次喝酒,不大适应导致的。
“这是什么酒啊?怎么……”她的头晕晕的,头脑有一些不清楚,好像真的快要醉了,可能是因为酒的度数比较高吧,所以一杯就可以让人醉。
“小姐,这是心酒。是我们这里最著名的调酒师艾迪森(adison)调制的。”王老板解释道。
这种酒有一种独特的地方,心事越多的人喝了很容易醉,相反,心无杂乱的人喝不醉,这也是这种酒的特殊的地方,是调酒师艾迪森根据独家配方调制的,别人那里根本就没有。
很快,贝晓墨就睡了过去了。
她做了一个梦,梦到了自己小时候的模样。
那个时候他的妈妈还在,那一天,她的妈妈带她的公园里面放风筝,天空蓝蓝的,风也很大,这种天气很适合放风筝。
“妈妈,风筝怎么飞不起来啊?”贝晓墨很是懊恼,她不停的挥动着风筝,可是它居然飞不起来。
她妈妈露出了慈祥的笑容“你得跑起来啊,这样风筝才能飞起来。”
于是,贝晓墨按照妈妈说的去做,很快就真的飞起来了,看到飞上天去的风筝,贝晓墨别提有多么高兴了。
还没飞一会儿,一不小心松开手,风筝线脱落了。
没有了束缚,风筝似乎飞得更高了,只可惜贝晓墨再也控制不了风筝了。
“呜呜。”她开始哭鼻子了,因为抓不住风筝了。
她的妈妈很耐心的教导着她“别哭,总有一天你也会像这风筝一样离我而去,飞向遥远的远方。”
离别总是伤感的,那个时候的贝晓墨年龄还小,只有用眼泪来表达自己的情感。
“妈妈,我不要离开你,我不要。”贝晓墨哭着鼻子说。
她的妈妈感慨了一句“好孩子,懂事了,不过你总一天会长大成人的。”
母子两个人就抱在了一起。
关于母亲的片段,贝晓墨只记得一部分,这或许是童年最快乐的时光,而对于自己的父亲,她只想用“流氓。”这样的词语来形容他,也许父亲并没有爱过她,从来都没有。
当贝晓墨醒过来的时候,头好像很痛,也许是因为那杯酒的缘故。
“你醒了?”站在她面前的不是那个姓王的老板,而是一个金色头发的少年,好像是外国人,看上去可能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比她年轻多了。
望着他精致的五官,贝晓墨初步判断,他应该是一个混血儿,长得确实不错,那么问题来了,是哪国和哪国的混血呢?中德?中美?还是中法混血呢?
“几点了?”周围的人好像少了很多。
坐在她旁边的是一个富二代,全身的名牌,他好像也喝了那种酒,而且喝的酩酊大醉。
“十点半了。”那位外国少年对她说道。
她努力的睁开眼,大口的吸着冷气,过了许久才冷静下来。
“你会中文?”她近距离的望了他一眼。
“是的。”他点点头。
两个人的对话非常的简短,这也是贝晓墨和艾迪森相遇的经过。
“你是个外国人把?”贝晓墨表现得有一些奇怪,好像是第一次遇到外国人一样,把他们当成一种很稀奇的物种,一旦遇上就一堆的问题,这确实奇怪了些。
艾迪森倒是一点都不害怕,用标准的中文做了一次自我介绍,他的发音把贝晓墨给吓呆了“你好,我叫艾迪森,来自于法国,我的父亲是一个法国商人,我的母亲是一位中国教师。”
出于礼貌,贝晓墨也做了一个自我介绍“你好,我叫贝晓墨,是个中国人,我的个孤儿,父母都去世了。”在这里,她说了一个谎,其实她的父亲还在的,只是,在她的心里面,父亲早就已经死了。
“很高兴认识你。”他热情的伸出了一只手。
“我也是,这杯酒是你调的?”贝晓墨想起了刚刚王老板提到过的,调酒师是个外国人,难道就是他?
之后,他解释了一句很玄奥的话“这杯酒并没有那么神奇,只是人的心理很神奇。”这句话不像是一位调酒师说的,更像是一位心理学专家说的话,也许他真的懂得心理学的奥秘,所以给这杯酒取名“心酒。”
来到这里的人大多数是来买醉的,大多都有心理问题,也许这才是这杯酒起作用的原因吧。
时间已经不早了,贝晓墨也应该回去了。
她的手机在这个时候亮了起来,是孙菲菲发来的消息“今天晚上我要去high,你一个人在家要小心哦,哈哈。”
“这个孙菲菲。”贝晓墨摇摇头感叹了一句,她很不赞同一个女孩子夜不归宿,尽管孙菲菲是她最好的闺蜜,但是她也不好过多的干预孙菲菲的生活。
正准备离开,一件让她恼火的事情发生了,旁边那位富二代站了起来,由于喝醉了酒,所以走路踉踉跄跄的,一不小心就跌入到了贝晓墨的怀里,更气人的是他居然把呕吐物弄到了她的身上。
“林研婉,你给我本少爷让开,老子不喜欢你这样的拜金女。”喝酒了酒,好像认错了人,把她当成了别人。
富二代一把推开了她,贝晓墨没有站好,一下子就摔倒在地上,弄得他生疼。
“你神经病啊?”贝晓墨本来心情就不好,这下子就像是一把干柴被点燃了一样,火着了起来。
“还顶嘴,信不信老子抽你?”说完,他伸出手来准备给贝晓墨一巴掌。
她是一个善良的人,遇到这种事情也只能逃避了吧?她也不能喝别人起争执,这样没有什么好结果。
那位喝了酒的富二代,在踉踉跄跄的走了。
“有钱了不起啊?”在她的心里面,富二代好像就是这种只会喝酒,其他什么都不会的混混流氓。
说完,贝晓墨也离开了,这家酒吧还真的特别,给了她一种很特殊的感觉,下次有机会她一定会再来的。
艾迪森追了上去。
“小姐,擦擦吧。”因为她的身上有呕吐物,看着很不干净,所以艾迪森递给了她一张面巾纸。
贝晓墨很是感激的说道“谢谢你。”她接过了面巾纸,在身上擦了擦,虽然还是有点臭味,不过比之前好多了。
艾迪森说出了自己的请求“小姐,能不能留个电话?”
贝晓墨并没有犹豫,而是告诉了他,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这个法国少年很是靠谱。
“有机会再联系,我走了。”说完,她转身离开了。
一个人走在这陌生的路上,背后一阵阵冷风吹着,她从小就缺乏安全感,多么希望有个人能够陪伴着自己,哪怕是说说话,走一小段路,会都让她觉得安心,可是,贝晓墨不敢找男朋友。
越是往前走着,看到前面有几个人鬼鬼祟祟的,好像在做什么坏事情。
贝晓墨小心翼翼的往前走着,生怕被几个人发现。
走近了一个,才看到刚刚那个全身穿着名牌衣服的富二代,正在被一群人殴打。
“小子,你太猖狂了,我们大哥的女人你都敢抢?”其中有一个黄毛混混,嘴里抽着一根烟,一拳下去,那个富二代一句话都不敢吭。
“你好,请问是110吗?XX路情人酒吧西北口有人聚众斗殴。”贝晓墨不知道为什么要打电话,刚刚那个富二代明明那么的无礼,可她还是想要帮他,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她害怕他被人打死了。
“你们这群混混,我已经报警了,还不滚,等着警察来抓你们?”贝晓墨冲着他们大声的喊。
远处传来了警车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