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翻卷出来了。
一根烟毕,血花又取了一根,但没点着。
我多年未归,这里的人早就以为我死了。
没想到我会回来,我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他们也不来找我商量,上来就想把我赶走。
我本无意伤人,可他们看我可欺,一群人强拆了我的家。
我气不过起了争执,他们打我我还手,就把我抓到警局里。
老虎凳,辣椒水,打脚板什么的我都试过了,最绝的是拿个手铐把人的两只手各拿手铐铐起来,另一边拷在墙上,一只高,一只低,人蹲不下去,也直不起来。
在折磨人方面,你们可真会发明创造。
我还记得发的誓,就这么屈着腰忍着,一屈就是一天。
他们天天日日的搞我,关了个把月才把我放出来。
我回到我的屋子去看,他们说这已经不是我的了,我没法证明我是我,在文件层面我已经死了。
我去找人问,他们让我滚。
我去警察局,打我的那几个警察说他们没有抓我,让我不要瞎说话,我走的时候还往我脸上吐痰。
我听人说政府大院什么都能管,我就去了。
在门口被门卫拦住进不去,等到晚上正好看见领头拆我房子的那个人和着几个人从外面回来,一个个喝的东倒西歪。
他们是一伙的。
我回去想了好多天,发现我毫无办法,我所了解的任何正规的手段对他们都没有什么作用。
我回到我的破屋,看见稍远处的几家常年有人居住的房子也被强拆掉了。
几个女人领着孩子在风雪的夜里哭嚎,她们各自的男人被打的都快没气了。
在夹杂着哭嚎声的风雪里,我下定了决心。
我知道功夫没什么用了,我知道我这身东西已经落伍了。
但对付这些普通人,我只需要一招。
我潜入家属楼,杀了个干干净净,不管他们是醒着还是睡着了,对我而言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