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傅霄周沫沫的其他类型小说《老公收购酒店送秘书,我送他离婚完结文》,由网络作家“周沫沫”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很久前,为了让傅霄回心转意,我无数次装病,想要引起他的怜惜。狼来了的故事发生太多次,他不再信我。等我将真的病情单捧给他,他嘴唇讥笑,指着窗户:陆嫣屿,这一套把戏还没有玩够吗?有病就去看医生,看不好就从这里跳下去,死了百病消。他不信我会病,不信那个生龙活虎、精力旺盛的陆嫣屿会病。可这一次,他肉眼可见的慌了。我赶在他的手触碰到我的肩膀之前,赶紧把衣服穿上,扭身到一边,道:不劳傅总费心,如果傅总方便的话,麻烦将桌上的离婚协议书签一下。傅霄的手悬在半空中,攥成拳头,对着空气挥舞了几下。突然,他跪在地上,双手掩面,不住痛哭。嫣屿,我们怎么走到了这一步?这一次,连你也要离开我吗?为什么,你们都要离开我,为什么!你们,都是我的小朋友啊,我们说好了...
《老公收购酒店送秘书,我送他离婚完结文》精彩片段
很久前,为了让傅霄回心转意,我无数次装病,想要引起他的怜惜。
狼来了的故事发生太多次,他不再信我。
等我将真的病情单捧给他,他嘴唇讥笑,指着窗户:
陆嫣屿,这一套把戏还没有玩够吗?
有病就去看医生,看不好就从这里跳下去,死了百病消。
他不信我会病,不信那个生龙活虎、精力旺盛的陆嫣屿会病。
可这一次,他肉眼可见的慌了。
我赶在他的手触碰到我的肩膀之前,赶紧把衣服穿上,扭身到一边,道:
不劳傅总费心,如果傅总方便的话,麻烦将桌上的离婚协议书签一下。
傅霄的手悬在半空中,攥成拳头,对着空气挥舞了几下。
突然,他跪在地上,双手掩面,不住痛哭。
嫣屿,我们怎么走到了这一步?
这一次,连你也要离开我吗?
为什么,你们都要离开我,为什么!
你们,都是我的小朋友啊,我们说好了的,你们要当我小朋友一辈子的啊……
他自说自话,发着酒疯,闹腾了一通,趴在地上睡着了。
我靠近傅霄,拿起地上的玻璃渣,割破他的大拇指。
挤出一点血,装进事先准备好的玻璃瓶中。
想了想,又将离婚协议书也拿来盖上他的手印。
事了,我拿出备用机,给周沫沫发去消息
一切顺利,按计划进行。
三秒后,她回过一个OK的手势。
我厌恶地盯了地上的男人一眼。
关灯,回房睡觉。
……
第二天一早,沈墨出现在我家门口。
我将装着傅霄血液的玻璃瓶和一个塑料袋递给沈墨,塑料袋里装着一件带有血渍的衣服。
我弯起眉眼,对着沈墨一笑。
求你帮的第一个忙,一份鉴定书。对你来说不是什么难事吧?
沈墨愣住,盯着我的眼睛,问道:
你是怀疑——怀疑浅浅的死与傅霄有关?
我认真地回望他:
难道——你从没这样怀疑过?
沈墨眼神有了一丝闪躲,略有沉思后,面露难色:
可嫣屿,过了这么多年,就凭这件衣服和傅霄的血,是鉴定不出来什么的。
我笑出声:
所以,我不是找到你了吗?沈总,A省最大医疗科技集团家的小公子,区区一份假的鉴定书,我不信你做不到。
或者是——你说的,要替我和浅浅讨公道,是骗我的?
我敛起笑容,失望地收回手。
腹部的疼痛传来,我呼吸急促,伏倒在窗台上。
给你说实话吧,如果是我找人去做鉴定书,傅霄百分百不会信这个结果。但如果是你提供的,他可能会半信半疑。我只是想用这个,激起他的反应。
我想他亲口告诉我……我想清清楚楚知道……浅浅的死……到底是不是他?
这件事情,日日夜夜折磨着我,只要有一点希望,我都要抓住。
沈墨哥哥……帮帮我……好吗?
我越说越小声,蹲下去,沈墨立即过来扶我。
好好好!
你说的,我照办就是!
嫣屿,你怎么了?很痛吗?我先带你去看医生好不好?
我紧紧抓着沈墨的胳膊,低头强忍着疼痛,缓了几口气之后,慢慢说道:
沈墨哥哥,我最近做梦,老是梦到我们四个曾经的样子。你和傅霄翻墙来接我们,你扭伤了脚,但看我们都很高兴就强忍着不说,硬是陪我们走了几个小时的路,还在江边唱了一夜的歌。
天亮了你的脚踝肿的像馒头一样,傅霄就背你回去,一边走一边叨叨你不早点说出来。
我们都担心回去晚了要挨罚,可谁也没想到,回去时满学校的老师同学都在找你,因为你的亲生父母找到你来接你了。
你知道吗,我当时真的很羡慕你,我说,你回去了,肯定就要忘了我们了。可浅浅安慰我,说你不会,你的心里有我们,你会永远记得我们。
可后来……
沈墨哥哥,我想浅浅了,我也想你了……
等我抬起头,沈墨已是泪流满面。
他将我紧紧抱进怀里,紧的我快要喘不过气。
嫣屿,你放心,为了你,我可以做任何事。七年前我已经失去过你一次,这次,我一定要把你留在我身边。
嫣屿,我真的爱你。
我抽出手,回抱住沈墨。
在将头埋进沈墨胸膛前,我用余光瞥了一眼傅霄。
无人在意的地方,他攥紧了拳头。
冤家路窄。
我和傅霄在酒店大堂相遇。
等电梯时,我的手臂突然被人用力一抓。
熟悉的声音颤抖着,带着喜出望外的惊喜:
浅浅,你回来了?真的是你吗?
我吃痛叫出声,扭过头回头看。
傅霄神色激动,眼睛里泪水斑驳。
看到是我,他明显一愣,恢复了些理智,努力将脸色恢复平常。
但眼睛不由自主向下移,看到我胸前的刺绣红心后,终是再次红了眼,神色愠怒:
陆嫣屿,你怎么在这里?你是穷到没有衣服穿了吗?穿这件做什么秀?
我还未张口,一个甜美娇俏的声音从他身后响起。
霄哥,别生气,嫣屿姐是勤俭持家的人,不经常来这种高档奢华的地方,穿不对衣服也是可以理解的。
周沫沫迈着大长腿,浑身挂满奢侈品。粉色的羽毛大披肩拖地三米远,包臀的半裙下黑丝丝袜闪出bling bling的光。
走到傅霄身边时,手自然而然穿过他的手臂,整个人都贴了上去。
傅霄的下属们也慢慢涌入大堂,偷偷观望着我们这里,窃窃私语。
我轻咳了咳,努力稳住自己的声音,对着周沫沫道:
人上了年纪,打扮就比较随意。不像周小姐,都是照着书上学的。不知道周小姐这一身的灵感来自哪里?《西游记》还是《山海经》?
周沫沫没有听懂,但看到周边人捂嘴偷笑的反应,也是明白了我说的不是什么好话。
她强装镇定,挤出一个笑,表现出三分抱歉:
嫣屿姐,都怪霄哥,非要给我办25岁的生日宴,还要拦着我不让我邀请您。可这位置有限,您不打招呼就过来,只怕是不好安排呀。
我刚要开口解释,我才没空来参加她生日宴。
摆手的动作刚刚做出,手就被人一把攥住,轻轻拽在身后。
原来是给这位小姐过生日,看这排场,我还以为是傅总今天二婚呢。
哎呀,家里有份25年的龙井老绿茶,一直没有用处,早知道应该带来,和这位小姐配极了。
突然出现的男人让所有人瞪大了眼。
他不疾不徐,脱下自己精良的西装披在我的身上。
伸出手将我额前的碎发挽至耳后,又轻轻碰了下我的耳尖。
用所有人都能听得到的声音温柔低语:
耳朵红的像小兔子一样,真可爱。
傅霄认出眼前的男人,没好气地冷脸问道:
沈墨,你来干什么?别告诉我,十多年不回国,回来就是为了约会别人的老婆。
沈墨眼神一挑,嘴角一勾,道:
回来,自然是有值得回来的事情要做,有值得见的人要见。好久不见,傅总,是要和我们一起用餐?
傅霄双眉越拧越紧,双唇紧闭,不发一言。
我站的久了,脚下无力,身子颤了颤,向沈墨方向倒了一下。
沈墨就势将我公主抱起,快步进了电梯。
没什么事我们就先走了。
“傅——总”。
电梯门快要关闭时,我注意到沈墨看向周沫沫的眼神,很明显的晃了一下神。
我没有想到,沈墨真的会因为我的一句话,就抛下国外的一切回来见我。
七年未见,他还像当年那样,热烈,鲜活。
可我已不再是当年的我。
我强撑着往嘴里塞了点饭菜,打起精神,冲他举起酒杯。
欢迎回来,沈墨。
感谢的话说起来太肉麻,都在酒里了,我先干了。
酒杯快要触碰到舌尖时,被沈墨一把抢走。
他拿起桌上的红酒瓶,继续往酒杯里灌。
灌到溢出来,沾湿了他的袖口,举起来一饮而尽。
我能感觉到,他有很多话要问我。
疑惑,失望,痛苦的神情反复交织在一起,不知不觉红了眼角,和刚刚在楼下的表现截然不同。
但他还是什么也没有说,只有喉结在重重地上下滚动。
我静静看着他,在他眼睛里看到了整片星河。
最后,他叹口气:
说吧,需要我做些什么。
我插起一块水果,递到沈墨嘴边,眨眨眼睛,讨好道
方便的话,帮我做三件事吧,可以吗?
沈墨点点头,一边帮我切牛排,一边似是自言自语:
为了你,就算是三百件事,我也愿意。
温暖有力的声音传进耳朵,飘入心里。
趁他没注意,我扭开头,赶紧撇去眼泪。
后来,一边吃饭,沈墨一边给我讲这七年来在外的经历。
但他自始至终没有问一句,我和傅霄怎么变成了如今这样。
他不问,我也不说。
我吃的慢,他就陪着我慢慢的吃。
一顿饭吃了很久。
和沈墨的相处自然而轻松,吃饱后居然难得的有了困意。
沈墨让我靠在他的肩上休息一下,没想到居然睡着了。
再次醒来时,我发现自己躺在沈墨的怀里。
他的衬衫上湿了一大片。
我抱歉地问他,梦里我哭了吗?
沈墨笑着摇摇头:
没有,是口水,不是眼泪。
沈墨送我回家,楼下分别时,他担心我的身体,叮嘱我快点上去好好躺着。
路灯下他的样子,让我的思绪一下子回到很多年前。
少年的他站在雪地里,对着我们招手:
快回去!快回去!我有空就来看你们!
拥有记忆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一直在努力遗忘,却又总是在不经意间想起。
我凑近沈墨,钻进他的怀里,突然漫出无边的心痛:
沈墨哥哥,我想她了。
沈墨的手在我的后背上停了一瞬,又将我抱得更紧。
嫣屿,我也很想她。
傅霄欠你们的,这一次,我一定加倍替你们讨回来!
我看着远处停着的傅霄的车,无声地点了点头。
待我返回家中,发现一片漆黑。
冯妈知道我怕黑,一到傍晚,就打开所有的灯。
可今天,整个房子黑的渗人。
黑暗中我失去了所有的理智,我害怕地大喊:
冯妈?冯妈?你在哪里?快把灯打开!
窗边有月光透进来,我赶紧去开灯。
突然一道黑影又将窗前微弱的光亮遮住,我的眼前再次一片漆黑。
过了很久,一个冰冷的声音传来:
我在这里等了你两个小时。
两个小时,你们做了几次?
当我出现在傅霄面前时,他先是一愣,随即撞开人群,冲过来抱住了我。
嫣屿,你去哪了?我怎么找也找不到你,我好怕,我怕你不原谅我,我怕我把你弄丢了。
这一个月,沈墨将我带至他家。虽然我没有出过门,但以傅霄的本事,我不信他不知道我在哪里。
傅霄将我搂进怀里,我嗅到他身上专属的味道。
曾经,这个味道让我心安,让我沉迷。
如今,我却觉得他整个人都是腐烂、肮脏的臭味。
我吸吸鼻子,从他怀里钻出。
周边的人四散开来,不敢围观。我却也能感受到他们充满八卦的目光,和窃窃低语。
有点事想问问你,找个安静点的地方吧。
傅霄看向我手中的透明文件袋,眼中有了些许变化,复又恢复如常,对我点点头。
也好,我也有话想对你说。去我办公室吧。
傅霄牵起我的手,朝着办公室走去。
他的手掌宽大,温暖,却也带着点不由分说的强迫。
进门前,周沫沫从傅霄办公室旁边的隔间出来,见到是我,将滑落的衣领向上拽了一点,冷着脸问好。
傅霄回头确认所有人都在忙碌,无人关注这边,低声对周沫沫吩咐到:
我和嫣屿有话要谈,不要让任何人进来。
周沫沫冷哼一声,对我翻了一个白眼,又对傅霄谄媚道:
放心吧,霄哥。我做事您还不放心呐?
进门后,傅霄手放在门把手上,思考半瞬,又拧上了三道保险。
傅霄的办公室里,有一个很大的观景阳台。
曾经,我问他,这么高的楼,人摔下去怕是会被摔得渣也不剩,他每天都要在这里站一会,不怕吗?
我还记得傅霄当时的脸上表情有一种欲望满足过后的极致喜悦。
他说他不怕,越高,越恐惧,他越兴奋。
我摇头表示不懂他的变态想法。
他也对我摇摇头,笑而不语。
此刻,我转过身,傅霄正站在我背后看着我。
他的眼睛比任何时候都大都有神,面色红润,嘴角挂着一抹笑。
像极了当时的表情。
我不寒而栗,退后几步。
房间里的暖气热得我喘不上气,我脱下外套放在沙发上,漏出身上穿的发旧发黄的毛衣。
傅霄从我身边擦过,慢悠悠地坐进办公椅,将脚慢慢举起,搭在桌子上。
他居高临下地盯着我,眼神向下移,落在我胸前绣着的红心上,眯了眯眼睛,说道:
这件毛衣,有十多年了吧。那个红心,还是我亲手绣上去的。有两件,你一件,周浅浅一件。
我记得,当初浅浅很喜欢,经常穿着它。反倒是你,觉得它土,不合身,一次也没有穿过。
傅霄身子向后靠了靠,戏谑道:
其实,嫣屿,你不觉得这件衣服很配你吗?土气、乏味、幼稚,和你一模一样。
我心里早已猜到他会变脸,刚才外面的温柔、关怀不过是伪装而已。
我从包中掏出沈墨为我准备好的鉴定书,放在他面前。
傅霄,看在多年夫妻情分上,你能不能老实告诉我,为什么,浅浅的衣服上,会有你的血迹?浅浅的死,是你造成的吗?
傅霄没说话,慢悠悠将办公椅晃到一边,拿起遥控器,打开了电视。
我和沈墨出现在屏幕上,是那日在我家中的场景。
我的声音从电视中传来,一字一句,格外清晰——
……但如果是你提供的,他可能会半信半疑。我只是想用这个,激起他的反应……
声音戛然而止,沈墨抱着我的画面被暂停在屏幕上。
傅霄拿起鉴定书,随意翻了几页,又扔在一边,冷笑出声:
陆嫣屿啊陆嫣屿,你这个人真的是——
愚蠢。
我的脸色“唰”的变白。
傅霄起身,步步逼近我。
嫣屿,你好好想想,这些年,我一步一步拼命往上爬,不要命的赚钱,不都是为了你吗?
你想要钱,想要富足无忧的生活,我都给你了啊,为什么你不能向前看,非要活在从前?你不觉得,从前的我们,很像阴沟的老鼠吗?
还有那个沈墨,他一回来,你就跟没了魂一样。他不过是一个混吃等死的蛀虫,屁用没有,能比得过我吗?啊?
你为什么要抱他,你和他睡过几次?你爱他是不是!说啊!陆嫣屿!你背叛了我!是不是?!
傅霄的巴掌重重地甩在我的脸上,我连连后退,一屁股跌倒在地。
我被打的晕眩,缓了缓神,努力保持着平静,转过头盯着他,反问道:
所以,这就是你害死浅浅的理由是不是?
因为你发现,浅浅爱的是沈墨,不是你。但你惹不起沈墨,以及他背后的家族,所以你对浅浅下手了,是不是?
傅霄意外,蹲下身来,擦去我嘴角的血迹,手背在我的脸上来回抚摸。
看来,你也不是蠢得无可救药。
没错,是我做的。但细说起来,陆嫣屿,你也是帮凶,不是吗?
心脏被猛的击中。
浅浅死的那日,正是傅霄和我确定关系,在一起的日子。
凌晨,他给我发消息,约我在校外的小树林见面,有很重要的事情给我说。
浅浅傍晚出校门一直没有回来,我正焦急,以为是傅霄有了浅浅的消息。
可赴约时,只有傅霄一个人。
月光,树影,他,和我。
他问我:
陆嫣屿小朋友,你愿意,一辈子做我的小朋友,让我宠你,爱你,守护你一辈子吗?
我惊讶的说不出话,从未想到,有一天自己也会变成故事的女主角,暗恋的对象,也一直喜欢着自己。
那一夜,傅霄的引导下,我们发生了关系。
第二天,我发现他的胳膊上有一道很深的新的伤口。
天亮后,我们都接到了浅浅的死亡消息。
她光着身子跳河自尽,身上的那件白色带红心的毛衣被她脱下,叠的整齐地放在岸边。
身上没有创口,但是毛衣上却有血迹。
警察例行询问,我按照傅霄叮嘱的,说我们从前一天开始,一直在一起。
而且,我对傅霄身上新出现的伤口,选择了隐瞒。
我天真地以为,傅霄绝不可能是害浅浅的人。我的隐瞒,只是在为傅霄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可没想到……
傅霄扭过我的脸,打断我的回忆。
陆嫣屿,现在我给你两个选择。
我没有听清傅霄说的狗屁话。
对黑暗的恐惧让我丧失了理智,忘了这是在自己家中,跌跌撞撞向前,撞掉了玄关的花瓶,散落一地的瓷器碎片。
我抱着头蹲下,浑身颤抖,向黑暗中求救:
“求……求求你……灯……开灯……求你”
突然身子被人一把拉起,重重地抵在墙上。
一瞬间地撞击让我脑袋发懵,全身的骨头似乎都要散开。
傅霄的声音传来,一会近在咫尺,一会远在天际。
他抵住我的脖子,不断对着我咆哮:
说啊,你们做了几次?
不是装病不出门?今天为了见他,装不下去了?怎么,当初选了我没选他,后悔了?
都到家门口还在投怀送抱,陆嫣屿,你这么饥渴吗?
见我不说话,他怒气更重。
打横将我抱起,重重地摔到沙发上,就要来撕我的衣服。
手指触碰到我胸前的红心处,他停了一瞬,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趁机想使劲推开他,没想到更加激起了他的兴趣。
他进一步地羞辱我:
怎么,别的男人可以,自己的老公就不可以?
陆嫣屿,你以为,你穿这件衣服,你就和她一样了吗?
陆嫣屿,你这个没有心的女人,你看不到我对你的好吗?你为什么要打扮成她的样子,为什么要让我记起这些!
傅霄的动作越来越粗暴。
我无法挣扎,平静地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泪水划过,我忍着痛,对他说道:
傅霄,总有一天,你会后悔。
几分钟后,傅霄意尽,起身离开了我。
我抓起沙发扶手,挣扎着坐起,光着身子弯起胳膊紧紧抱住自己。
黑暗中弥漫着难以消散的难闻酒气。
啪
灯光打开,突然的光亮让我的眼前白茫茫一片。
脑中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
天堂,是不是也是这样,无边的白呢?
没关系,用不了多久,我就能知道了。
傅霄盯着我的后背,突然出声:
你?……你怎么会瘦成这样?
嫣屿,你真的病了?
我转身,正对上傅霄略显恐慌的眼神……
结婚第七年,傅霄收购了我最喜欢的酒店,送给了他的秘书周沫沫。
还在朋友圈高调表白:
我的小朋友,值得世界上最好的一切。
我拨通了傅霄电话,想要问问他,离婚协议是要寄到公司还是寄到他和周沫沫的别墅里。
没想到,电话刚响三声就被挂断。
一分钟后,傅霄发来两条信息。
第一条是:
陆嫣屿,这个世上没有后悔药。
第二条是:
你不要的东西,有的是人想要。
看着他的消息,我摇头笑笑。
这个世上,早就没有我想要的东西了。
这一次,就连他,我也不要了。
1
周沫沫25岁生日,傅霄买下一栋酒店送给她。
他发朋友圈:
祝全天下最幸福的小朋友生日快乐!我的小朋友,值得世界上最好的一切。
配的照片里,周沫沫光着脚,害羞地窝在傅霄的办公椅中。
双手遮住半张脸,漏出一双美丽的眼睛,像极了一个人。
没忍住,我点进傅霄的主页到最底,慢慢向上滑。
半年可见的朋友圈里,总共发表了六条动态。
每一条,都和他的“小朋友”有关。
而最近的一条,显示发表于5分钟前。
那个时间,他刚刚拒接了我的电话。
我关掉他的朋友圈,看着他发来的信息,往嘴里胡乱塞下一把药。
脑中「小朋友」三个字萦绕在心,挥之不去。
曾经,我也是他口中的「小朋友」。
可后来,这个专属称呼给了其他人。
而他叫我
——疯女人。
半个月前最后一次吵架,他气的不轻,连头发丝都在冒火。
他盯着我,毫不遮掩恶心与鄙夷。
他说
陆嫣屿你这个疯子,你怎么不去死,你死了,这个世界都清净了。
我突然觉得好笑。
笑的大声,笑的畅快,笑的在地下打起滚来。
傅霄摔门而去时,我还在笑。
笑出了很多眼泪。
为什么他的心愿这么容易就能够达到。
而我,真的快要死了。
电话进来。
云鼎国际的经理礼貌中带着一份小心翼翼的询问
「傅太太,傅总刚刚传话,说今晚在38楼安排了宴会,给一位小姐过生日……
「啊,没有其他意思,就是跟您确认下,今晚的双人烛光晚餐是否需要帮您取消?」
沉默半晌,我做出决定
「不用取消,我按时到。」
想了想,又补充道
「这件事不必告诉傅总。」
今天是我和傅霄结婚七周年纪念日。
婚后的第一个周年纪念,他因为工作缺席。
为了弥补我,他豪掷千金,决定每年的这一天,都要在A城最贵的酒店——云鼎国际包场,甚至一口气就要签下三十年的订单。
嫣屿,以后我一定不会缺席我们的纪念日,每年的这一天,我们都要在你最喜欢的这家酒店一起度过。我的小朋友,值得这个世界上最好的!
当时傅霄的事业还在起步阶段,我感动他的真诚,却也真的替他心疼钱。
后来拗不过,我将时间改为了七年。
所谓的包场,也改成了定下最好的双人餐座位而已。
当时的我对傅霄的爱充满不确定。
我偷偷质疑着他的爱,给我们的婚姻和感情人为划下一个期限。
人们都说七年是婚姻的第一个坎。
我想看看,我和傅霄,能不能一起迈过去。
也想验证,傅霄口中的从此以后,一辈子只爱嫣屿小朋友是否真的能做到。
而事实证明,我赌失败了。
我们的感情,倒在了第五年。
第六年开始,我们频繁争吵,冷战。
傅霄甚至有了新欢,毫不避讳地向众人展示他们的关系。
第七年的周年纪念,傅霄更是忘得干干净净。
冯妈一边从衣柜里取出几件衣服递过来,一边勉强地笑着:
太太今年来消瘦的快,这几件是半月前才按着现在的身量买的,应该合适的。
我接过,轻轻点点头。
可没想到,穿在身上后仍然不合身。
我对着冯妈尴尬的笑笑。
冯妈,有一套很久前的白色毛衣,胸前有个爱心,之前洗缩水了,放在傅霄衣柜最里面的。找出来我试试吧。
冯妈眼睛亮了一瞬,突然又漫出许多悲伤,无声点点头,转过身去找来。
果不其然,正合适。
冯妈帮我扎了一个高高的马尾,我撑着力气给自己化了个妆。
镜子里,我面色惨白,瘦瘦小小。
身上的白色毛衣时隔多年,已经变旧发黄。
只有胸前手绣的小爱心,仍然红的发亮,红的刺眼,红的我胸口痛。
我伸出手,遮住镜子里的人脸。
低声呢喃:
傅霄,你看,现在我和她,是不是更像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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