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实我做鬼比做人快活的多。
活着的时候跟陆风一起创业把身子搞垮,熬夜喝酒谈客户,肝肾胃都伤得差不多了。
可等我死了,我爸妈还有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恨不得天天给我烧纸。
而我闺蜜丁心,金条游艇大别墅火锅美男小烧鸡,如果不是条件有限,她恨不得捏个自画像烧过来陪我。
一个月,我就坐上了地府首富的王座。
按理说我应该买个好位置早早投胎去,但我没有,我总觉得自己走得太匆忙,好多事儿都没有个结论。
于是我在众人差异的眼神中花掉了所有的钱,买了一个机会。
一个可以重归人世的机会。
还是要感谢祖国的蓬勃发展,让社会如此开放,以至于我在万圣节这天缠着满身绷带出门溜达时,不仅没有人害怕,反而兴高采烈地找我合影。
可惜啊,我再也不能出现在照片里了。
十月底,天黑的时间虽然比之前长了些,但依旧才13个小时,跟我浑浑噩噩度过的三十年比,实在是太少。
我回了我跟陆风的家,我想看看这个连纸都没给我烧的龟孙到底在干什么。
如果他在我死了还不到百天的日子就跟别的女人乱搞,我就突然出现吓他个心肌梗死。
但事实是并没有,陆风应该还没有下班,屋子里冰冰凉凉,没什么人气。
阳台上依旧晾着我的睡衣,沙发上依旧摆着我最喜欢的小猪抱枕,卧室里挂着的也不是我的遗像,而是我俩的结婚照。
那时候的我年轻漂亮,是稚气未脱的明媚是初生牛犊的勇猛,是满眼对未来的憧憬。
可现在呢?
我满身狼狈,但永远有更明媚美丽的姑娘出现在陆风的世界里。
比如陆风新招的小秘书岳湘。
2记忆飘向我死亡的那天夜里,两个不同的地点,两个同样喝醉酒的女人。
当我又干了一杯酒终于签下单子时,我想的是终于有机会换一个大点的房子,终于可以好好休息考虑为我们的家添上一个小生命。
可他呢?
大概是在心疼别人。
扑面而来的微风拂去酒精带来的燥热,我握着合同给陆风打去了电话,迎来的是一片忙音。
退而求其次给陆风的司机打去电话,接通了,但他跟陆风都在城西,离我有二十公里。
公司是我陪着陆风打拼出来的,就那么几个单子,稍稍推算一下就知道今天只有岳湘在城西。
从岳湘进公司那天我就有了一种莫名的恐慌感,她聪明好学,说话还温温柔柔,不像我脾气急,又不会哄人。
还记得那天我发现合同上的数值出错,火急火燎地跑去找陆风修改,还没进门就看到他跟岳湘凑在一起。
小姑娘白皙修长的手指拨着黄澄澄的橘子,就算是染到了粉色的指甲上,也还是很漂亮。
陆风低头看着她,长长的睫毛在脸颊落下一小片阴影,嘴角不自觉地带着笑意,神情说不出的宠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