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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小说胡从高顺

努力的菜鸟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出现失误,已修改)十月初,草原上早已经是寒风呼啸,北风从天际而来,刮过树梢,如同布匹被撕裂一般发出呜呜的吼叫。阴山边缘,一队五十多人的队伍行走在官道上,向着向着东方云中城的方向缓缓前进。队伍中护送着十多辆马车,所有人都穿着普通仆从的衣服,看起来像是某位富户带着家眷前往关内过冬。但若是仔细看的话就能发现,这马车有些不同寻常,那拉车的马都是两匹马拉着一辆车,缰绳在马身上勒的很紧,都快要勒进肉里去了一样。这是马车装满货物的迹象,但并非有心人一般都不会注意,何况在这塞外,平日里这里都没什么行人,此刻更是半个其他行人都没有。塞外不同于关内,官道大多多是沿着山脚而建,一边是天然无污染的巍巍青山,一边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若不是这寒风刺骨,绝对是...

主角:胡从高顺   更新:2025-01-09 17: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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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胡从高顺的现代都市小说《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小说胡从高顺》,由网络作家“努力的菜鸟”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出现失误,已修改)十月初,草原上早已经是寒风呼啸,北风从天际而来,刮过树梢,如同布匹被撕裂一般发出呜呜的吼叫。阴山边缘,一队五十多人的队伍行走在官道上,向着向着东方云中城的方向缓缓前进。队伍中护送着十多辆马车,所有人都穿着普通仆从的衣服,看起来像是某位富户带着家眷前往关内过冬。但若是仔细看的话就能发现,这马车有些不同寻常,那拉车的马都是两匹马拉着一辆车,缰绳在马身上勒的很紧,都快要勒进肉里去了一样。这是马车装满货物的迹象,但并非有心人一般都不会注意,何况在这塞外,平日里这里都没什么行人,此刻更是半个其他行人都没有。塞外不同于关内,官道大多多是沿着山脚而建,一边是天然无污染的巍巍青山,一边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若不是这寒风刺骨,绝对是...

《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小说胡从高顺》精彩片段


(出现失误,已修改)

十月初,草原上早已经是寒风呼啸,北风从天际而来,刮过树梢,如同布匹被撕裂一般发出呜呜的吼叫。

阴山边缘,一队五十多人的队伍行走在官道上,向着向着东方云中城的方向缓缓前进。

队伍中护送着十多辆马车,所有人都穿着普通仆从的衣服,看起来像是某位富户带着家眷前往关内过冬。

但若是仔细看的话就能发现,这马车有些不同寻常,那拉车的马都是两匹马拉着一辆车,缰绳在马身上勒的很紧,都快要勒进肉里去了一样。

这是马车装满货物的迹象,但并非有心人一般都不会注意,何况在这塞外,平日里这里都没什么行人,此刻更是半个其他行人都没有。

塞外不同于关内,官道大多多是沿着山脚而建,一边是天然无污染的巍巍青山,一边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若不是这寒风刺骨,绝对是一件让人心旷神怡的事情。

草原虽然基本平坦,但是根本修不了官道,因为根本不等你修完之前修过的地方已经被野草占据了,所以,只有在山脚下山石多一些的地方才能修筑长久的官道。

在队伍中央,一匹马上,高顺看看两边的地形,转头看向旁边的一个粗壮汉子:“牛二,已经走出三十里了,传令下去,密切注意山上情况,不要走的太快,要保证遇到魏兴的人后我们能随时得到大军支援。”

牛二答应一声便转身朝着队伍前后面去了。

官道上并不好走,除去这里长久无人维护之外,不时还有从山上滚落的石块挡住去路,需要派人前去清理,队伍前进速度并不快。

一个时辰后,高顺低声道:“已经离开九原城五十里了,魏兴的人应该快出现了,小心戒备!”

这话刚刚说完,就见到前面队伍停了下来,高顺顿时面色严肃起来。

“发生了何事?”牛二立刻打马去了最前方。

很快牛二回来了,面色严肃道:“高屯将,前面被路面被巨石阻断,需要清理。而且这次石头太多了,可能需要一个时辰左右。”

高顺闻言就是面色一沉:“走,去看看!”

队伍前方,三丈宽的官道路面被几十块大小不一的山石将路面完全的挡住了。

但是让人奇怪的是,只有那长度大约在数十丈的路段有山石,而且很集中,其他地方却是完全没有。

高顺仅仅看了一眼就冷笑起来,轻声道:“牛二,传令队伍集中,解开马车,我们要找的人到了,全体休息!”

不要想着从旁边绕过去,厚厚一层能够没过脚踝的枯草,踩在上面跟踩在棉花上一样,能拉过去算你牛,想要过去,只能老老实实清理石头再说。

牛二疑惑道:“高屯将,你的意思是这些石头都是有人故意弄到这里的?”

高顺点点头,魏兴这帮人远比他想象的要聪明,不是直接包围,而是想阻断你的道路,然后是杀是放那就一切由他们决定了。

一切都是根据魏子恒招供的方式来完成了,按照他的招供,见到这种情况,往往很快就有大批人马前来,一旦确认是给他们送粮的,他们就会一起推开山石,清理道路,然后带着粮车和人马前往山里,所有人在山里过上一段时间之后再假装回归,若是有人想要留在山里,那也没有问题。

半个时辰后,地面忽然就震动起来,一阵打雷一般的沉闷声音传来,这是大批马队狂奔而来的情况。

“来了!”高顺舔舔嘴唇。

所有人都是瞬间戒备起来,暗暗握紧了腰间的佩刀。

不到十息功夫,就从远处狂奔而来一队人马,足足二三百人,人人手持兵刃,骑乘战马,大部分人衣着破烂,满是补丁,其中却是有少数人衣着光鲜,如同豪门子弟,有一点共同的特征,所有人看向高顺他们和那些马车的时候,都是满脸喜色,两眼放光,如同恶狼看到了肥羊一般。

“你们是什么人?”队伍中有人厉声质问。

“哈,哈哈,你竟然问爷爷是什么人?记好了,爷爷是接你们回家的人!”一个衣着光鲜肤色微黑的头目马上大声喊道,引来所有人的哄笑。

高顺给牛二打了一个手势,抬脚朝前方慢慢走去。

这些都是他们商量好的,牛二自然也懂。

高顺微微放心了,这些人的确就是接到信号前来接粮的。

高顺从容走出,自然早落在那群人眼里。

“山前一炷香!”高顺走到最前面,大声喊出一句。

对面站在大石头上的那个衣着光鲜的头目顿时露出喜色,随即大声回应道:“鬼神皆避让!”

“宁做无头鬼!”高顺再次说出一句。

对面人也再次回应:“赤天变黄天!”

随即,两人都笑了。

暗号对上了,已经确定过眼神,你就是那个对的人!

这是当初黄巾军的口号,这个魏兴曾经也是黄巾军的一员,只不过见机得早,提前带着族人投降了鲜卑人了。

高顺嘴角上翘,却是原地没动,在他前方,距离山石还有百步距离。

而对面的那些人都一声呼号,非常兴奋。

“兄弟如何称呼,你这是第一次送粮过来啊,陈黑子谢过了啊!”那个头目一边走一边大笑着打招呼道。

高顺微微一笑,淡淡回答:“客气,在下高顺!还请陈大哥接收粮食车。”

高顺说着转身回去,大手一挥,所有人都让开了道路,站在了道路一边。

“下马,搬开巨石,运走粮车!”那陈黑子高喊一声。

马上,那几百人立刻下马行动起来,将巨石纷纷推向路边,一个个动作熟练,似乎已经从事过很多次。

不到一炷香时间,路面就被清理出来了,让高顺都有些叹服,果然是术业有专攻。

就在对面那些人在搬石头的时候,高顺身后的妞儿一招手,所有人也都纷纷向前走去,似乎是准备上前帮忙,不过等走到跟前后却又像是不知道怎么插手,直接站在了这些人的身后,做起了看客。

若是注意看的话就会发现,牛二这五十人,全部都是三个人站在一起,隐隐有集结战阵的样子,而且将他们跟自己战马直接全部隔断。

高顺也走了过去,陈黑子见此也朝高顺走来,抱拳道:“多谢高兄弟,等回去了定然为高兄弟引荐魏家主!”

高顺也抱拳道:“那多谢了,还请一定多多为在下美言几句。”

陈黑子笑道:“好说!”

就在这时,忽然有人惊呼起来:“啊,这辆车里装的不是粮食,全是石头!”

马上有人惊呼:“这边也是!”

“杀!”

陡然一声怒喝响起,牛二已经第一个拔出刀冲向了山贼。

接着原本押车的五十人同时拔刀朝对面杀去,因为距离太近,加上事发突然,几乎山贼们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砍瓜切菜一般斩杀七八十名,几乎是人人斩杀了一个到两个敌人,鲜血瞬间染红了路面,在冰冷的寒风中快速冷却。

陈黑子的笑容瞬间僵在脸上,下一刻直接冷冽无比,连续倒退出去一丈远,回头一看,竟然发现战马早就被隔绝到另一边了,逗人暴怒道:“你到底是谁?为何会知道我们的暗号?”

高顺淡淡一笑道:“我啊,是送你回家的人。至于那个暗语,当然是有人告诉我的啊!”

陈黑子陡然反应过来:“魏子恒出卖了我们?恶贼,吃里扒外的恶贼!”

高顺淡淡一笑:“勾结异族,还有比你们更可恶的恶贼吗!死!”

就在话音刚落,高顺身形猛然动了,在陈黑子难以置信的眼神中靠近他,然后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轻轻的掠过了他的咽喉。


高顺什么时候被人这么跪拜过,赶紧下马将这些人扶起。

等问了一些情况后才知道,这些人的原本是边关的一些村落里的人,那些村落已经被屠戮一空,没有活人了。

高顺也是无奈,心头悲凉。

胡从过来抱拳道:“没想到公子如此勇猛,简直是天神下凡,真乃我大汉之福!”

高顺制止了他的奉承,说道:“这里并不安全,刚才有个匈奴兵逃走了,向前那队人马也许会很快回来,赶紧把牛车上的东西装到一辆车上去,女人老弱都坐牛车,男人们都骑马,尽快赶去九原城吧!”

听到匈奴兵还会回来,所有人都是一惊。

“黑娃大哥,阿福,你们去搜那些匈奴兵的身,他们身上有不少抢来的东西,要是这些人谁的就还给她们,其他的都集中起来,后面处理!”

高顺刚才一战,可谓是让所有人都心服口服,他现在的话,比什么都管用,所有人毫不犹豫就去各自忙活,那些被救的女人们也跟着去帮忙。

很快,不到一炷香时间,三辆牛车上的东西被重新装了一遍,空出来两辆牛车。

刚才被救的女人一共有十三个,加上之前人群里的两个女人和小六、小七两个孩子,坐下去还不怎么挤。

将东西收拾一遍,三个男人自告奋勇去赶牛车,高顺、黑娃、阿福还有另外的四个人一起骑马,剩余人则是有人去牵牛,或者去牛车上挤着,众人赶紧朝着东方赶去。

高顺将原本黑娃的弓还给了他,又分别送了他跟阿福每人一张刚刚缴获的弓,这可比他之前的好多了,让两人都兴奋的咧嘴直笑。

高顺自己也选了一把自己感觉最好的弓,找了一只箭壶,将其中装满箭支,另外找了一把趁手的弯刀,算是自己的武器了。

不过他倒是小看了阿福这些人,竟然连这些匈奴兵身上的衣服靴子什么都给扒光了,最后这些尸体几乎身无片缕。

不过他没有制止,死了就死了了,这不是他曾今的时代,这些人太穷了,身上衣服都破烂不堪,扒光了也属于正常。

“高兄,能不能请求您一件事情?”赶路的时候,黑娃忽然有些扭捏的凑了过来说道。

“什么事?”高顺随口问道。

黑娃马上极为郑重道:“能不能以后就让我跟在您身边,做个马前卒,我保证,您说什么我就做什么,你让我往东,我绝不往西,让我抓鸡,我绝不撵狗!”

“噗!”高顺没忍住直接笑了:“你干嘛要跟着我?我都没想过我要干嘛呢。”

黑娃却是极为坚定道:“不管高兄做什么,我黑娃都跟着你,我愿为奴为仆,跟随您的左右,牵马坠蹬,绝不背弃!”

高顺扶额,赶忙道:“我可没想着收仆人啊,一切等到了九原城再说吧。”

黑娃却是顿时哭丧着脸,他觉得高顺是看不上他,太弱了。

但高顺明显小看了他的执着,他刚说完,就听到黑娃道:“我不管,我黑娃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这辈子我就跟定您了!”

“咳咳咳!”

高顺差点被自己口水给呛到,顿时满头黑线……这话怎么听着这么别扭呢。

要是一个漂亮的妙龄女子对他说这句话他还会很自豪,可一个虬须大汉对他说这种话,他只感觉浑身发毛。

高顺好容易压下心中的尴尬说道:“呃,黑娃啊,这件事等到了九原城,看看情况再说,我对那里一无所知,今后什么打算都没想好,你先不要随便做决定。等我考虑好了以后的打算,若是到时候你还这么想,咱们再商量。”

听到高顺这么说,黑娃这才高兴起来,像是得到了糖果的小姑娘一样,竟然有些手舞足蹈起来,差点从马背上掉下去。

正在赶路,不合适停下做饭,还好刚才从车上的东西中找到了一些被抢来的饼子,众人都是就着水,分了吃。

虽然高顺对这个时代的生活水平已经估计的很低了,但见到这些饼子,还是感觉自己有些难以下咽。

黑不说,而且很硬,硌牙,简直能当武器砸破人脑袋。

但是看到其他人,竟然都跟得到了什么美味的东西一般,十分开心,很是感慨,心头真的很是怀念曾今的生活。

红烧肉、白面馒头、大白米饭、红烧狮子头、葱花饼、羊肉火锅……

高顺赶紧摇了摇头,清除了这些东西,不能想,越想越饿。

有了牛车和战马,众人的行进速度快了很多,加上有了粮食,各人心里也很是开心,气氛很轻松,哪怕他们都失去了亲人,但这一刻,他们都没有多少悲伤了。

还活着,还自由,这已经是最大的幸运了!

不少人不时看向高顺,眼神里流露出不少情绪,有几个年轻些的女人竟然还脸上露出了羞涩的红晕。

高顺却是没空关注这些,他现在是所有人心目中的战神,他得保护他们,他要随时观察周围的动静,防止再次遇到危险。

也不知道是不是临近九原城的原因,那些匈奴兵并没有追来,这让他安心不少。

临近黄昏,他们再次花费了一天时间,看到了远处的一座城池。

城池很雄伟,高大的城墙和箭楼,在草原上很突兀,像是一头凶兽在注视着周围的一切敌人,守护着这一片土地。

“哇,到了!九原城到了!”除了高顺,其他人都喜极而泣。

从这一刻起,他们都不用再担惊受怕被匈奴人抓走或者杀死了!

“什么人!止步!”

临近城门时,城墙上马上有军士大声厉喝。

高顺这才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城墙上有不少军士在值守。

“军爷,我们是从朔方逃难过来的,那边被匈奴鞑子攻破了,请求放我们进城吧!”马上人群里有人大声喊道。

“朔方逃过来的?”城墙上的军士也明显吃了一惊。

“尔等且等着!”

有军士回答一声,就再次没有了声音,不过有好些人看向这里指指点点。

大约等了一炷香时间,城门轰然打开,一队彪悍的甲士冲了出来,人人腰挎长刀,手执铁枪,很是精锐。

为首一人,骑着高头大马,身形很是魁梧,手持一杆长戟,最是威武不凡,年龄也不大,看上去也就二十多岁的样子。

刚过来,却是将众人包围了起来,而且举起了手中武器,似乎稍有不对就要出手一般。

“尔等说是从朔方逃过来的?”为首武将喝问道。

胡从从牛车上下来,上前抱拳道:“将军,小人胡从,我等的确是从朔方逃过来的。”

那人却是不轻易相信:“那你们这些战马和一整车的东西从何而来?分明是劫掠所得吧,还有这么多女人,难道她们也能从那边逃过来?”

那人身后一位比普通军士明显穿戴更好一些的军士顿时厉喝道:“尔等到底是什么人,还不从实招来?”

胡从这才反应过来,看了一眼高顺和那牛车上的人和物品后赶紧抱拳说道:“将军明鉴,事情是这样的!”

胡从然后将所有事情说了一遍,却是把那些军士还有那位带队的武将给惊的不轻,纷纷看向了高顺。

“你就是凭一个人杀光了十五名匈奴兵救下这些女人的高顺?”那为首军士问道。

高顺学着胡从的样子抱拳道:“正是,在下就是高顺。那些匈奴兵的确是我杀的,不过我只杀了14人,还有一人因为他的马受惊跑的太快,我没追上,让他给逃了!”

高顺不补充还好,一补充更是吓了众人一跳,不光杀了,还去追杀了,这还真是一位猛人啊。

“且吃我一戟!”

忽然,那为首将领大喝一声,直接就提戟便刺,朝着高顺的面门急速刺了过来。

这一戟没有任何征兆,简直是又快又急,高顺被吓的不轻,瞬间拔出腰间弯刀直接一刀就砍了过去!

“嘭!”

这一刀精准的砍中了长戟,让长戟直接朝一边甩出。

等高顺看向手中的弯刀时,竟发现已经被崩开了很大一个口子,这把刀算是毁了。

高顺黑着脸问道:“将军为何对我无故出手?”

那人却是忽然哈哈大笑道:“哈哈,不错,果然有些实力,难怪能独自杀掉一队匈奴兵,本将信你了!”

“开城门,放人进城!”那人大手一挥,马上周围军士都是收起了武器,让出了道路,也纷纷对高顺投来尊敬的目光。

这时,那将领才对高顺抱拳道:“在下吕布,方才只是一时手痒,想要试探一下兄台身手,多有得罪,还望见谅!”

高顺陡然双眼瞪圆:“你就是吕布?”

那人抱拳道:“正是,如假包换,哈哈!兄台可随我进城,布请白酒设宴,为兄台接风洗尘!”

高顺却是愣住了,卧槽,我见了吕布,活的!

其他人也是全部震惊,忽然就纷纷下车下马,在地上跪倒一大片:“拜见飞将军!”


(发现一些错误,已修改。)

晚间,太守府。

往日里这里歌舞升平,酒香四溢,欢笑阵阵,但此刻这里却是异常肃杀。

吕布黑着脸坐在主位上,怪眼扫过下面站着的每一个人,让所有人都心底冷汗直冒。

扫视一圈,吕布看向众人道:“今日查库,我们的粮草竟然无故缺失上千石,军饷少了十余万钱,其余种种都有缺失,也就是说,我等的钱粮最多只能支撑三个月时间!”

听到这话,所有人都是猛然大惊,这要出大事啊!

“田午,那魏子恒审讯结果如何?”吕布看向边上一个略显瘦憔但长着一双鹰目的汉子道。

田午马上抱拳回答:“禀都尉,魏子恒已经招了,这些钱粮的去向已经查明,供状在此,请都尉大人过目!”

说着便从怀里掏出一份竹简送上。

只是吕布一听这话却是猛然怒视田午,空气陡然寒冷起来。

曹性猛然大惊,赶紧一脚踢过去,将田午给踢的翻到在地:“废什么话,还不赶紧说!”

曹性恨不得抽死这混蛋,明知道吕都尉识字不多,也厌烦看书,你还让他看这些供状?你是找死呢,还是找死呢!

田午猛然警醒,后背冷汗瞬间就出来了,赶紧一骨碌爬起来道:“都尉,小的该死,那魏子恒已经招认,那些钱粮被偷偷送去了异族手中,给了鲜卑人。”

“竟然将视同贼寇,还送钱粮资敌?”吕布几乎发狂,吼声如雷。

“是!”田午混迹行伍也十余年了,按说也是胆大心狠之辈,但是面对吕布却是兴不起半分的反抗之意,反而是战战兢兢:“那魏子恒招供,他有个叫魏兴的亲戚叛逃去了鲜卑,只是他早年举孝廉成了做了官,但后来天灾人祸的家里人就活不下去了,正巧张角等人起事,并州、河北大乱,鲜卑人趁机南下劫掠,魏兴也就趁势带着族人叛逃,如今魏兴已经在鲜卑站稳了脚跟,并被鲜卑单于封为千夫长。

但魏兴部下人数不多,到如今也仅有数百余人,加上妇孺和收拢的一些各族人手也就两千人左右,在大青山中立足。他们两个联络上之后,魏子恒就开始偷偷转运钱粮供给魏兴,让他发展势力,从第一次开始至今已经足足有半年时间了,魏兴借此不断收拢叛逃各族人,如今部落也已经发展到了近四千人!”

田午一连串说了一大堆,顿时让所有人倒吸一口凉气,没想到这小小的文书竟然做出了这等大事,实在吓人。

吕布怒吼连连:“将那魏子恒给我押来,明日一早,本都尉就要将他五马分尸!以泄心头之恨!”

看着暴怒的吕布,众人都是打了一个寒颤,不敢吱声。

曹性看着吕布欲言又止,有些焦急。

吕布忽然看向他问道:“曹性,你难道是那魏子恒同党?还想要替他求情?勾连异族,罪无可恕!”

曹性陡然被这话吓的不轻,连忙跪下道:“曹性对都尉忠心耿耿,绝无二心!更是与那魏子恒没有半分关系,只是刚刚想起来一件事,故而有些不知道当讲不当讲,因此犹豫。”

“何事,说!”吕布冷声道。

曹性马上道:“都尉,昨夜将那魏子恒收押之时,高顺曾今向都尉求情,不要伤了魏子恒的性命,您已经答应……”

“混账!他高顺算什么东西!一个逃难而来的家伙,就凭着有几分本就是也想要胁迫本都尉?”吕布勃然大怒。

曹性眼中厉色一闪,接着道:“都尉大人息怒,曹性是想,这高顺来历不明,他所说自幼在山中长大,难不成是在这大青山中?只怕他未必说的是实话!”

吕布面色阴沉,陷入沉思。

鲜卑,本是附属于匈奴的一个族群,后来匈奴被汉朝历代征伐,最终被击溃,分裂成为南北两部,南匈奴投降大汉,然后被准许移居长城以内,为大汉养马和守卫边疆。而北匈奴则是远遁漠北,鲜卑则是趁着这个机会急剧壮大,占据了城卫空白区域的原本匈奴区域大草原,开始重复当年匈奴的行径,时常南下劫掠边民财物,逐渐成为大汉的边患。

吕布猛然一惊,看着曹性道:“你的意思是说,高顺有可能是跟着魏子恒一伙的?是叛逃异族中的汉人?”

曹性却是马上摇头道:“属下不敢往下定论,但有这种可能。”

“若是他们是同伙,为何要一来就揭发魏子恒?”吕布皱眉道。

曹性目光闪闪,停顿了一下道:“也许,是他们内部出了问题,另外一部分人想要替代魏兴,但魏子恒掌握了送出钱粮的大权,想要上位的人或许是想先掌握钱粮吧!”

吕布凝神思索,被曹性这么一说,他还真的感觉这可能性极大,陡然寒声道:“众将听令!”

“末将在!”曹性眼神中带着喜色,立刻同众人一起抱拳听令。

吕布陡然寒声下令:“曹性,田午、方奎,你们每人各带300人,将高顺那小院给我围起来,一个飞虫都不要走脱!”

“是!”众人齐声答应。

正坐在院中陪着小六小七玩闹的高顺猛然感觉一种心悸的感觉,他陡然大惊。

这是他对危险的一种本能反应,曾今多次救了他的命,可是他想不通现在为何会有危险,这里可是九原城啊。

难道是有大批匈奴鞑子来攻城了?

高顺豁然站起身来,快步的走向门口。

只是还没当他走到门口,就见阿福从门外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脸色惨白一片,大喊道:“公子,公子,不好了,我们被大批兵马包围了,黑压压的,不知道有多少人!”

“怎么回事?”高顺脸色瞬间难看至极,看来他的预感就是这个了。

如果想要逃,这些人马对他来说,问题不大,但如今他可不是一个人,这院子里算上他可是有28个人呢,只怕他一走其他人定然命运悲惨无比。

只是他怎么也想不出来吕布为什么要对他动手,难道之前的都是假装出来?明明昨晚才帮他发现了一个大问题。

一边想着,他一边就去打开了门,果然,街道两边都是快速涌过来大批的人马,手持长枪长矛,杀气腾腾,这些长久跟匈奴人和鲜卑在草原上较量的士兵,杀气爆发出来,就是见惯了生死危机的高顺也是一时间头皮发麻。

“那就是高顺,快,不要让他跑了!”陡然一声大喝从左边人马里传出,是为首的一个人。

高顺陡然看过去,竟然是曹性,这位一直对他表现的很友好的汉子。

高顺目光微微一眯,他没有逃,就看着那些人狂奔而来。

院子中的其他人也都被惊动了,都是惊恐的挤到高顺身后。

黑娃脸色惨白,赶紧来问道:“公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胡从也是被吓的全身颤抖,嘴巴哆嗦,想说什么却是说不出来,小六小七更是赶紧躲在王嫂和青奴的身后。

高顺回头看了一眼众人,摇摇头道:“你们都退后,回到房间去,不要随意出来!”

高顺说完就静静的站在这里,盯着另外一边骑着高头大马而来的曹性。

“曹司马,可是高顺或者这里的哪个人犯了什么法,为何带领这么多人包围我等?”高顺沉声问道。

曹性冷笑一声道:“高顺,你私通异族,图谋不轨,吕都尉已经下令,要将你擒拿!”


吕布也就是随口一问,没想到高顺竟然主动开口,顿时让他意外:“高兄弟有何良策!”

高顺道:“不知上次审问魏子恒的结果如何?”

听到问起魏子恒,吕布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怒道:“招了,不过那个家伙竟然是私通叛逃鲜卑的族人魏兴,偷偷将将粮草一点一点的转运出去送给鲜卑人了。”

高顺顿时明了,感情上次吕布让曹性跟他发难,原来也是因为怀疑他吧。

“那可否派大军围剿啊?那些粮食抢回来必然不少。”高顺建议。

吕布放白眼:“若是能抢回来本都尉哪里还会坐在这里?那些叛逃的汉人虽然不像鲜卑人一样能骑善射,但确是在大青山中四处躲藏,眼线众多,大军还未到,他们便四处躲藏起来了,大山阻隔,根本无法围剿。”

高顺忽然笑道:“吕都尉可谓是当局者迷啊,咱们手上不是还有魏子恒嘛,既然他私通鲜卑,那自然有联络办法,有他在,难道还不能把贼寇给引出来?”

吕布看向高顺,目光灼灼:“你可是想到了什么好计策?”

高顺道:“还没有,不过我想见见魏子恒,兴许能有合适的办法。”

吕布盯着高顺了看了看,点点头道:“好,那就试试!”

没多久,高顺就在牢房里见到了已经有些不成人形的魏子恒,此刻的魏子恒几乎遍体鳞伤,躺在冰凉的地上,再这么下去,或许要不了几天就会一命呜呼。

“魏子恒,起来,有人来看你了!”狱卒大声喊道。

魏子恒浑身颤抖了一下,挣扎着慢慢爬起来,看向门口,当他看到高顺的时候,顿时全身战栗:“高……顺,你……你……”

高顺冷笑:“还这么恨我啊,若不是当初我向吕都尉求情,你只怕早都投胎去了吧。竟然不知报恩还想要对在下出言咒骂不成?看来,我是异想天开了,本来还想救你一命的,如今应该不需要了。”

高顺作势转身就要离开。

魏子恒连忙拼命呼喊:“高……公子,且慢。方才,魏某一时心绪不稳,还望见谅,求您救我,只要你能救我出去,魏某甘愿做牛做马,供您驱弛!”

高顺笑道:“这还差不多,想活命也不难。”

魏子恒陡然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马上抱住牢房木头柱子急切说道:“还请高公子指点。”

高顺点点头:“你应当知道,吕都尉最在乎的是那批丢失的粮食,只要能把粮食找回来,你要活命也不难。”

魏子恒顿时沉默,好半天才叹气道:“若是想要粮食,只怕很难了,鲜卑人时常劫掠,就是为了粮食和人口,魏兴带着部族躲在山里每日吃用消耗很大,就是抓到他们,只怕也剩不下多少。”

高顺摇摇头道:“这可不一定,你只要配合,抓到了魏兴,就可活命,粮食的事情根本不用你操心。”

“这……”魏子恒为难。

高顺已经知道了魏子恒招供的结果,笑道:“魏文书,你自己都要性命不保了,你可是见到魏兴派人来救你啊?任何时候,自己活着才有希望,若是自己都死了,那一切都是空的!”

高顺很清楚,对于魏子恒这样的软骨头,这种说辞才有作用,因为他关心的也只是他的命和前途,苟,才是软骨头的生存哲学。

过了几秒钟,魏子恒似乎也下了什么决心,抬头看向高顺:“高公子要魏某如何做?”

高顺嘴角勾起:“好,魏文书果然是聪明人。出去说话!”

“来人,送魏文书出去!”高顺喊了一声。

他之前就跟吕布打了招呼了,他要做什么,暂时都不要阻止。

吕布其实就在不远处听着,闻言朝一个狱卒头目点点头,转身就走了出去。

半个时辰后,魏子恒洗过了澡,换上了一身干净衣服,坐在桌子前看着那桌上一根香喷喷的烤羊腿。

就要伸手去拿那羊腿时,高顺却是拦住了他:“魏文书,你难道还不愿意提供一点有用的东西吗?或者,还想再次回到那大牢里去。”

魏子恒已经被折磨的不像样子,就是伸手拿东西也有些哆嗦,一条腿也断了,此刻听到“大牢”两个字,顿时脸上露出惊恐的神色,连连摆手道:“不不不!求高公子,千万不要把我再送进大牢了。”

高顺脸色一冷道:“那就提供点有用的东西,否则,你觉得我今日是陪着你来聊天的吗?”

魏子恒陡然一惊,他也是聪明人,不然也不可能凭着文书身份被吕布认命为管理钱粮的人物,略微思索,马上就说道:“想要引出魏兴并不容易,小人虽然与他是亲戚,但飞将名声在外,魏兴也不敢接近这里。想要见到他,只能是去阴山里。而要进阴山里,就必须以……送粮的名义……”

高顺淡淡道:“继续说,只要行得通,一切好说!”

魏子恒看着那一根羊腿口水直流,几乎都能把眼珠子瞪出来了,但是被高顺阻挡着,他毫无办法。

最终,他瞪着这那根羊腿快速说道:“只要有一百石粮食,就能将魏兴的部众给引过来。”

然后,魏子恒详细的交代了如何联络,如何送粮,如何对暗语,等等,最终交代完一切后,他终于如愿以偿的拿到了那根烤羊腿,瞬间如同饿死鬼一样大口朵颐起来。

吕布这时从屏风后面缓缓走出,拍手叫好:“哈哈,高兄弟,还是你有办法!”

魏子恒咬着一块羊腿肉,整个人都呆住了,不知道是该继续吃还是该赶紧跪地磕头。

“吃吧,吃饱了好干活!”吕布一脸嫌弃的瞥了他一眼道。

魏子恒顿时如蒙大赦,赶紧吃肉,嘴里含混不清的说道:“多谢吕都尉,多谢高公子!”

吕布淡淡道:“高兄弟已经是户曹史了,若不是他替你求情,你有100颗脑袋也没了。想要活命,那就好好配合高兄弟,把魏兴给我抓住,将粮草夺回来。”

“是!是!小人一定竭尽全力!”魏子恒赶紧点头如小鸡啄食。

魏子恒暂时就被软禁起来了,不过相对于他之前在牢里却是已经如同身在天堂了,根本不敢有丝毫反抗之心。

挨过饿的人才知道饥饿的可怕,吃过苦的人才明白幸福的可贵,因此,魏子恒打死都不想再被关进大牢了,只有出卖亲戚,对他现在来说,完全无足轻重,至于那个亲戚魏兴,根本无法跟眼前的这根烤羊腿相比。

吕布此刻满心关心的就是想着如何把粮草给夺回来,而且,只要抓到了魏兴,哪怕是将人头送到刺史府去都定然是大功一件,将会获得是赏赐必然不少,吕布心里充满了期待。

既然有了办法,吕布立刻拉上高顺一起去商议如何进行这件大事。


“你是说以前每年这个时候出战都不是作战,都只是出去转一圈?”高顺目瞪口呆。

马江点点头:“是啊,因为到处是积雪,草原上又没有障碍,老远就被发现了,想追也难,伏击又不行,只能远远震慑一下,让鲜卑鞑子知道官军在盯着他们。”

高顺脸色一黑,这个情况他还真的不知道。

难怪那些家伙兴趣不高,出去晃一圈又没战功,还不如在城里烤火喝酒。

高顺却是眼睛微眯,淡淡道:“既然长久以来这个时候官军出战都是走个过场,那是不是鲜卑鞑子也知道这个情况?”

“那是当然!所以,那些鲜卑鞑子才敢于靠近九原城30里甚至20里范围借道渡河南下,只要官军一出现,他们就会立即远遁。”旁边骁骑卫队副程飞虎也说道。

“那他们劫掠之后返回,一般会从什么地方渡河?”高顺却是眼睛发亮。

“一般会在九原城外50里外,不过他们也很小心,担心被截杀,都会选择在白天行军,晚上都会找地方宿营!”马江补充道。

“这样啊!”高顺沉吟。

“军侯,你难道打算袭杀鲜卑鞑子?可我们全部人马才百人,这……”马江等人都被吓了一跳。

高顺看着众人,表情严肃起来:“事在人为!别人觉得不行,难道我们也不行?或者说你们只想永远就做一个队正队副?”

众人沉默。

高顺接着道:“我们现在的确是只有百人,但我刚来九原城的时候还是孤身一人,既然有了百人队,那日后必然就会有千人队,万人队!

而你们也不要总把自己当成一个大头兵。

记住,你们都是种子!你们今日是队正队副、或者只是一名小兵,但日后,谁说就不是一名统率大军的统率?

所以,在征战的过程中,不断学习,不断的进步,为将来做一名合格的统率做好准备,因为的高顺的队伍中,不容许滥竽充数的人存在!

征战中,保护好自己,也保护好你们的伙伴,他们都是跟我们并肩作战的兄弟,关键时刻会为我们挡住背后的冷箭和攻击,救我们一命!”

高顺也无奈,这个时代,没有国家的概念,而他对于这个行将就木的大汉朝廷也并无太多归属感,他只想保护这些百姓。

因此,他只能用生命唤起这些人心底的正义感,来凝聚部队的向心力。

听到这一席话,不光是马江、程飞虎,就是查木涵、石川等人也都是眼睛发亮。

高顺略微沉吟片刻,陡然喝道:“传令,让金鹰卫郑福来见我!”

传令兵顿时转身策马离去,这还是当初他刚刚来到这个时代救的黑娃那14个人中的。

当初建立四大营,人员不足,招兵的时候这几个家伙也报名了,毕竟离开了高顺的院子,他们生活立刻简单起来,也是为了讨口饭吃。

不过他们原本就是普通百姓,没多少实力,最终,高顺将他们编入传令兵,不属于100人序列,总共六人,此次出来带了3人。

“公子,您找我?”阿福一身皮甲,满脸喜色。

高顺看着他,表情严肃:“阿福,训练了你们整整一个冬天,现在也该到了检测你们能力的时候了,空口白牙没任何卵用,我要看到结果。现在,我命令你,向前探查,探明前方三十里范围里的情况!”

“诺!”

不到几个呼吸时间,14骑便呼啸离去。

高顺带队稍微减缓速度,节省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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