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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从高顺的小说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免费阅读

努力的菜鸟 著

现代都市连载

魏子恒想不通,这家伙怎么就会发现这事情了,难道就因为画了那些“符文”?他难以想象。曹性轻声问高顺:“高兄弟确定没有算错?”高顺淡淡道:“如若不信,吕都尉可找人重新计算!”吕布自然也看出了魏子恒状态变化,脸色阴沉至极,如同一头择人而噬的猛兽,看向魏子恒,大厅中空气温度陡然降低,连空气都要凝固了一般。“魏文书,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少了这么多粮草,几百石粮草,这绝对不是个小数目。你该当如何解释!嗯?”魏子恒直接就承受不住,噗通一下就跪倒下来:“都尉大人饶命!小的……一时鬼迷心窍,小的错了,大人饶命!”吕布双目闪过寒芒,直接就拔出了腰上佩刀,眼看就要一刀砍下魏子恒的头颅。高顺忽然抱拳道:“吕都尉息怒,可否先将这人收押,容后处置?”此刻不光是吕...

主角:胡从高顺   更新:2025-01-09 17: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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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胡从高顺的现代都市小说《胡从高顺的小说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免费阅读》,由网络作家“努力的菜鸟”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魏子恒想不通,这家伙怎么就会发现这事情了,难道就因为画了那些“符文”?他难以想象。曹性轻声问高顺:“高兄弟确定没有算错?”高顺淡淡道:“如若不信,吕都尉可找人重新计算!”吕布自然也看出了魏子恒状态变化,脸色阴沉至极,如同一头择人而噬的猛兽,看向魏子恒,大厅中空气温度陡然降低,连空气都要凝固了一般。“魏文书,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少了这么多粮草,几百石粮草,这绝对不是个小数目。你该当如何解释!嗯?”魏子恒直接就承受不住,噗通一下就跪倒下来:“都尉大人饶命!小的……一时鬼迷心窍,小的错了,大人饶命!”吕布双目闪过寒芒,直接就拔出了腰上佩刀,眼看就要一刀砍下魏子恒的头颅。高顺忽然抱拳道:“吕都尉息怒,可否先将这人收押,容后处置?”此刻不光是吕...

《胡从高顺的小说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免费阅读》精彩片段


魏子恒想不通,这家伙怎么就会发现这事情了,难道就因为画了那些“符文”?他难以想象。

曹性轻声问高顺:“高兄弟确定没有算错?”

高顺淡淡道:“如若不信,吕都尉可找人重新计算!”

吕布自然也看出了魏子恒状态变化,脸色阴沉至极,如同一头择人而噬的猛兽,看向魏子恒,大厅中空气温度陡然降低,连空气都要凝固了一般。

“魏文书,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少了这么多粮草,几百石粮草,这绝对不是个小数目。你该当如何解释!嗯?”

魏子恒直接就承受不住,噗通一下就跪倒下来:“都尉大人饶命!小的……一时鬼迷心窍,小的错了,大人饶命!”

吕布双目闪过寒芒,直接就拔出了腰上佩刀,眼看就要一刀砍下魏子恒的头颅。

高顺忽然抱拳道:“吕都尉息怒,可否先将这人收押,容后处置?”

此刻不光是吕布、曹性等人惊讶,就是跪在地上的魏子恒也惊讶了,他想不出来高顺为什么会替他求情。

吕布转头看向了高顺,表情缓和了许多,问道:“高兄弟大才,只是我等有眼不识泰山,若不是高兄弟,我等都不知道要被这蛀虫贪走多少粮草。贪墨之罪,立斩不饶,而且,此人刚才多次出言冲撞与你,为何你还要为他求情?”

高顺笑笑道:“冲撞倒是无妨,几句话而已。但几百石粮草不是小事,到底是去了何处,不妨等查明了在做处置!”

吕布陡然反应过来,马上点头:“高兄弟所言甚是,这贼厮定然不是一个人,应当还有同伙,曹性,此事交给你,带下去严加审问,等招出同伙,来,一并处置!”

但高顺却再次对曹性抱拳道:“曹司马,且不要害他性命,也许还有用处!”

这句话一出,等于直接保住了魏子恒的小命,就连魏子恒也不知道是该恨高顺还是该骂他了。

吕布没继续问,直接点头:“就依兄弟之言!”

出了这样的事情,大家也都没喝酒的心思了,直接散场了。

仍旧是牛二带着几个随从把高顺护送会马儿街的院子,他对高顺是越来越佩服了。

当晚青奴就来侍寝,高顺也没拒绝,他也需要一个舒缓压力的地方。

而已许是这些天神经绷得太紧累坏了,高顺第一次没按照自己养成的习惯一大早醒来,等到睁开眼已经是日上三竿了。

看见青奴还没醒,忽然想到昨晚的事情,他不想惊动她就准备自己起床。

没想到被他一动给吵醒了,看到他要起床,马上就要爬起来伺候他梳洗,只是看着青奴两腿走路有些不对劲但坚持要伺候他的样子,高顺也感觉很尴尬,有些自责昨晚太粗暴了一些。

不过青奴似乎很坦然,反而现在没了羞涩的感觉,就好像一个晚上就成熟起来了。

高顺搞不懂女人为什么会这么奇怪,不过他也不回去多关心这方面的事情。

等他跟青奴出了后院时,院里所有人都其刷刷的看了过来,他们瞬间明白了两人的关系。

所有人看向高顺的目光倒是没多大变化,但是看向青奴的目光却是复杂了很多,尤其是那些女人的,有羡慕和祝福,也有妒忌和怨毒的,不过青奴没有多少怯场,微微低头直接迎着目光走了出去。

“高公子早,想必也饿了,厨房有饭,是王嫂做的,我这就叫人去拿!”胡从走过来轻声问道,身体微微前倾,抱拳行礼,那样子俨然一副仆人做派了。

“那多谢胡老了!”高顺很客气,但没拒绝这种事情,他看的出,胡从已经准备依靠自己来生存了,而那位主动做饭的王嫂想必也是一样。。

其实胡从的目的跟青奴一样,都是为了活下去,只是行为方式不同,但都是找到了自己的生存之道。

他又看了一眼正站在门口一副守卫的黑娃,估计也是真正做出了选择了。

一位十四五岁的小丫头端着饭菜在厅堂里摆好,然后就在一旁静立等候起来,明显是婢女的角色,高顺记得她好像叫春芽。

高顺微微点头,明显,这几人都是聪明人,很快就找到了适合自己的角色,并很快进入。

其实他很赞同,大家谁都不欠谁的,既然要得到某种东西,那必然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这才合理,这就是社会。

吃完饭,胡从禀报道:“公子,还有一件事,早上吕都尉派人过来,说是准备请您去一起查库的,但听说您还没起来,又说不用了”

高顺很特别的看了胡从一眼,对方则是将头再次向下低了一点,他都敢肯定,胡从肯定跟对方说了青奴在他房里的事情。

“行,我知道了,你们都自己去忙吧。如果自己有去处可随时离开,只要回来跟你打声招呼就行!”高顺随口说道。

青奴、胡从、黑娃、王嫂、春芽,他们都做出了选择,而且都很合适,他接受了,至于其他人,也都会去找自己的出路的。

“哦,对了,小六小七他们呢?刚没看见。”高顺问道,他对那两个小孩子还是很喜欢的。

已经要离开的胡从转过来回答道:“阿福要出去看看外面情况,他们两个跟着去了,这两个孩子挺机灵的!”

高顺听的出来,这是胡从向他求情,希望留下两个孩子。

“嗯,知道了,以后他们出去叮嘱他们注意安全,别跑太远!”高顺也顺口回道,意思很明显,高顺是接受了两个孩子继续跟着他活命了。

“是,多谢公子!”胡从的态度愈发的恭敬。

……

傍晚。

九原城西南角城墙下,便是粮仓,整个城内的粮草都囤积在此处,也是九原城的命脉所在。

平日里到了这个时间,这里除了守卫都几乎没多少人,但今天却是人声鼎沸,四处忙碌,好几百人还在不停的四处奔忙。

吕布一身铠甲,骑着一匹大宛马,威风凛凛,在所有人中总是那个最引人注目的一个。

进入仓库,主持查库的曹性赶忙迎了上来道:“都尉!”

“曹性,现在情况如何?”吕布一脸严肃问道。

曹性面色陡然复杂起来,叹口气道:“都尉,还未全部盘点清楚,不过大致情况已经掌握,现存粮草仅有两千百石左右,军饷十一万钱,布匹……”

吕布陡然脸色大变,整个人杀气腾腾道:“怎么会只有这么点,少了这么多?”

曹性也是浑身一颤,他这个硬朗的汉子此刻面对暴怒的吕布也是心惊胆战,赶紧道:“这钱粮府库一直都是魏子恒在管理,而且时日已久,只怕他早就……”

吕布陡然一把将曹性提起扔出三丈远,怒声道:“魏子恒,好一个狼心狗肺的东西,枉我这么信任他,将这么重要的事情交给他,他竟然胆敢私吞这么多,给我查清楚,对他严加审问,一定要搞清楚哪些钱粮到底去了哪里!”

曹性赶忙爬起来抱拳:“是!大牢那边田午已经审了一天了,想必也应该快有结果了!”


高顺什么时候被人这么跪拜过,赶紧下马将这些人扶起。

等问了一些情况后才知道,这些人的原本是边关的一些村落里的人,那些村落已经被屠戮一空,没有活人了。

高顺也是无奈,心头悲凉。

胡从过来抱拳道:“没想到公子如此勇猛,简直是天神下凡,真乃我大汉之福!”

高顺制止了他的奉承,说道:“这里并不安全,刚才有个匈奴兵逃走了,向前那队人马也许会很快回来,赶紧把牛车上的东西装到一辆车上去,女人老弱都坐牛车,男人们都骑马,尽快赶去九原城吧!”

听到匈奴兵还会回来,所有人都是一惊。

“黑娃大哥,阿福,你们去搜那些匈奴兵的身,他们身上有不少抢来的东西,要是这些人谁的就还给她们,其他的都集中起来,后面处理!”

高顺刚才一战,可谓是让所有人都心服口服,他现在的话,比什么都管用,所有人毫不犹豫就去各自忙活,那些被救的女人们也跟着去帮忙。

很快,不到一炷香时间,三辆牛车上的东西被重新装了一遍,空出来两辆牛车。

刚才被救的女人一共有十三个,加上之前人群里的两个女人和小六、小七两个孩子,坐下去还不怎么挤。

将东西收拾一遍,三个男人自告奋勇去赶牛车,高顺、黑娃、阿福还有另外的四个人一起骑马,剩余人则是有人去牵牛,或者去牛车上挤着,众人赶紧朝着东方赶去。

高顺将原本黑娃的弓还给了他,又分别送了他跟阿福每人一张刚刚缴获的弓,这可比他之前的好多了,让两人都兴奋的咧嘴直笑。

高顺自己也选了一把自己感觉最好的弓,找了一只箭壶,将其中装满箭支,另外找了一把趁手的弯刀,算是自己的武器了。

不过他倒是小看了阿福这些人,竟然连这些匈奴兵身上的衣服靴子什么都给扒光了,最后这些尸体几乎身无片缕。

不过他没有制止,死了就死了了,这不是他曾今的时代,这些人太穷了,身上衣服都破烂不堪,扒光了也属于正常。

“高兄,能不能请求您一件事情?”赶路的时候,黑娃忽然有些扭捏的凑了过来说道。

“什么事?”高顺随口问道。

黑娃马上极为郑重道:“能不能以后就让我跟在您身边,做个马前卒,我保证,您说什么我就做什么,你让我往东,我绝不往西,让我抓鸡,我绝不撵狗!”

“噗!”高顺没忍住直接笑了:“你干嘛要跟着我?我都没想过我要干嘛呢。”

黑娃却是极为坚定道:“不管高兄做什么,我黑娃都跟着你,我愿为奴为仆,跟随您的左右,牵马坠蹬,绝不背弃!”

高顺扶额,赶忙道:“我可没想着收仆人啊,一切等到了九原城再说吧。”

黑娃却是顿时哭丧着脸,他觉得高顺是看不上他,太弱了。

但高顺明显小看了他的执着,他刚说完,就听到黑娃道:“我不管,我黑娃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这辈子我就跟定您了!”

“咳咳咳!”

高顺差点被自己口水给呛到,顿时满头黑线……这话怎么听着这么别扭呢。

要是一个漂亮的妙龄女子对他说这句话他还会很自豪,可一个虬须大汉对他说这种话,他只感觉浑身发毛。

高顺好容易压下心中的尴尬说道:“呃,黑娃啊,这件事等到了九原城,看看情况再说,我对那里一无所知,今后什么打算都没想好,你先不要随便做决定。等我考虑好了以后的打算,若是到时候你还这么想,咱们再商量。”

听到高顺这么说,黑娃这才高兴起来,像是得到了糖果的小姑娘一样,竟然有些手舞足蹈起来,差点从马背上掉下去。

正在赶路,不合适停下做饭,还好刚才从车上的东西中找到了一些被抢来的饼子,众人都是就着水,分了吃。

虽然高顺对这个时代的生活水平已经估计的很低了,但见到这些饼子,还是感觉自己有些难以下咽。

黑不说,而且很硬,硌牙,简直能当武器砸破人脑袋。

但是看到其他人,竟然都跟得到了什么美味的东西一般,十分开心,很是感慨,心头真的很是怀念曾今的生活。

红烧肉、白面馒头、大白米饭、红烧狮子头、葱花饼、羊肉火锅……

高顺赶紧摇了摇头,清除了这些东西,不能想,越想越饿。

有了牛车和战马,众人的行进速度快了很多,加上有了粮食,各人心里也很是开心,气氛很轻松,哪怕他们都失去了亲人,但这一刻,他们都没有多少悲伤了。

还活着,还自由,这已经是最大的幸运了!

不少人不时看向高顺,眼神里流露出不少情绪,有几个年轻些的女人竟然还脸上露出了羞涩的红晕。

高顺却是没空关注这些,他现在是所有人心目中的战神,他得保护他们,他要随时观察周围的动静,防止再次遇到危险。

也不知道是不是临近九原城的原因,那些匈奴兵并没有追来,这让他安心不少。

临近黄昏,他们再次花费了一天时间,看到了远处的一座城池。

城池很雄伟,高大的城墙和箭楼,在草原上很突兀,像是一头凶兽在注视着周围的一切敌人,守护着这一片土地。

“哇,到了!九原城到了!”除了高顺,其他人都喜极而泣。

从这一刻起,他们都不用再担惊受怕被匈奴人抓走或者杀死了!

“什么人!止步!”

临近城门时,城墙上马上有军士大声厉喝。

高顺这才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城墙上有不少军士在值守。

“军爷,我们是从朔方逃难过来的,那边被匈奴鞑子攻破了,请求放我们进城吧!”马上人群里有人大声喊道。

“朔方逃过来的?”城墙上的军士也明显吃了一惊。

“尔等且等着!”

有军士回答一声,就再次没有了声音,不过有好些人看向这里指指点点。

大约等了一炷香时间,城门轰然打开,一队彪悍的甲士冲了出来,人人腰挎长刀,手执铁枪,很是精锐。

为首一人,骑着高头大马,身形很是魁梧,手持一杆长戟,最是威武不凡,年龄也不大,看上去也就二十多岁的样子。

刚过来,却是将众人包围了起来,而且举起了手中武器,似乎稍有不对就要出手一般。

“尔等说是从朔方逃过来的?”为首武将喝问道。

胡从从牛车上下来,上前抱拳道:“将军,小人胡从,我等的确是从朔方逃过来的。”

那人却是不轻易相信:“那你们这些战马和一整车的东西从何而来?分明是劫掠所得吧,还有这么多女人,难道她们也能从那边逃过来?”

那人身后一位比普通军士明显穿戴更好一些的军士顿时厉喝道:“尔等到底是什么人,还不从实招来?”

胡从这才反应过来,看了一眼高顺和那牛车上的人和物品后赶紧抱拳说道:“将军明鉴,事情是这样的!”

胡从然后将所有事情说了一遍,却是把那些军士还有那位带队的武将给惊的不轻,纷纷看向了高顺。

“你就是凭一个人杀光了十五名匈奴兵救下这些女人的高顺?”那为首军士问道。

高顺学着胡从的样子抱拳道:“正是,在下就是高顺。那些匈奴兵的确是我杀的,不过我只杀了14人,还有一人因为他的马受惊跑的太快,我没追上,让他给逃了!”

高顺不补充还好,一补充更是吓了众人一跳,不光杀了,还去追杀了,这还真是一位猛人啊。

“且吃我一戟!”

忽然,那为首将领大喝一声,直接就提戟便刺,朝着高顺的面门急速刺了过来。

这一戟没有任何征兆,简直是又快又急,高顺被吓的不轻,瞬间拔出腰间弯刀直接一刀就砍了过去!

“嘭!”

这一刀精准的砍中了长戟,让长戟直接朝一边甩出。

等高顺看向手中的弯刀时,竟发现已经被崩开了很大一个口子,这把刀算是毁了。

高顺黑着脸问道:“将军为何对我无故出手?”

那人却是忽然哈哈大笑道:“哈哈,不错,果然有些实力,难怪能独自杀掉一队匈奴兵,本将信你了!”

“开城门,放人进城!”那人大手一挥,马上周围军士都是收起了武器,让出了道路,也纷纷对高顺投来尊敬的目光。

这时,那将领才对高顺抱拳道:“在下吕布,方才只是一时手痒,想要试探一下兄台身手,多有得罪,还望见谅!”

高顺陡然双眼瞪圆:“你就是吕布?”

那人抱拳道:“正是,如假包换,哈哈!兄台可随我进城,布请白酒设宴,为兄台接风洗尘!”

高顺却是愣住了,卧槽,我见了吕布,活的!

其他人也是全部震惊,忽然就纷纷下车下马,在地上跪倒一大片:“拜见飞将军!”


剩余的76个从少年到中年不等的男人,却是看向高顺眼中带着希冀和担忧,而且,高顺竟然在这些人里面看到了一个异族十四五岁的姑娘和两个异族青年男子。

不等他再问,十八个人中一个叫张乙的人就站出来说道:“主人,他们虽然是鲜卑人,但他们是被他们的单于和连灭杀了部落,最终逃来这里的,,而且人很不错,对我们汉人也很好。小人看到您收下了木黎,所以就……”

他刚刚说完,那三个鲜卑人就马上出列,右手握拳,放在心脏位置单膝跪地道:“查木涵(摩多、嘎丽儿)拜见将军。小人虽然是鲜卑人,但愿意追随将军,为将军征战!”

“你们会什么?”高顺问道。

查木涵道:“我们都是草原上长大的,骑马射箭都会,我会用枪,摩多是我们原来的首领之子,不会枪但会用刀,嘎丽儿是摩多的妹妹,骑马很好射箭也很好,还会跳舞!”

查木涵的汉话很生硬,还不如木黎,听起来有些搞笑,但此刻却是神情紧张。

听到这话,旁边一直没啃声的木黎却是忽然说道:“你就是神鹰部落的查木涵,草原上最厉害的神射手之一?”

这话把高顺吓了一跳,能被称为神射手的人可没有一个是简单的,军队里面,射手挑选最为严苛,视力、反应、身体素质没有一样不是最顶尖的,就跟后世军队中的狙击手一样,绝对的最优秀的战士。

“是我,我知道你,你是拓拔木黎。我们来的时间不长,知道你们部落的事情,但你从来不理人,我们也不好去找你!”摩多忽然说道。

木黎点点头道:“以后叫我木黎,这是主人给我改的,你们也这么叫吧。”

然后他转身对高顺道:“主人,查木涵射术非常厉害,可以射中天上大雁的眼睛!”

高顺盯着查木涵看了几眼,百米外一面小旗子说道:“查木涵,把那面旗子射下来!”

查木涵起身躬身一礼,然后从边上个人手里接过一张弓和一支箭,随便拉了拉弓弦,感受了一下,接着直接张弓搭箭,似乎根本没怎么瞄准,直接就射出一箭。

在所有人震惊的目光中,那面旗杆应声而断。

而这个时候,那个叫嘎丽儿的姑娘也说道:“将军,我也会射箭!”

转身根本不管高顺是不是容许,直接抢过查木涵手中的弓,又从另外一个人身上箭壶里抢过一支箭,对准那只剩半根的旗杆瞄了桑呼吸时间最终射出一箭。

那半根旗杆再次断落一截!

“呵呵,不错。”高顺也是心里狂喜,没想到这些人找来的人里还有这种厉害人物。

不过他是忽略了一个情况,这些人都是从四面八方逃难过来的,至少也是有些能力或者一技之长的,不然早在路上就被然杀死了,根本到不了这里,算是已经被自然淘汰了一遍了,如今还能好好的活着的,绝对不会太简单。

高顺面色却是慢慢严肃起来:“想要跟着我可以,但我有言在先,既然要跟着我,那就不可背叛,若是有什么想法大可跟我来说明。想要离去的时候,直接来找我,如果情况许可,我可以不阻拦。但若是谁胆敢背叛和肆意行事,该杀该罚,绝不容情!这条律令,对我麾下所有人适用!若是感觉难以遵守的,可以转身离开,回到俘虏中,我会保证你们可以不死!”


五原郡,九原城西五十里。

郁郁葱葱的大草原上,没过小腿的野草向这四野里铺展开来,满眼绿色,很是壮观,让人心旷神怡。

一条数米宽的浅浅溪流默默朝着东方流淌,不时有鸟雀小兽在荒草间出没,顷刻又一个闪身,消失不见。

高空中,阳光明媚,一只雄鹰飞旋翱翔,锐利的目光不断的扫视着地面,寻找着自己满意的猎物。

很快,它就找到了自己美味可口的午餐了,一只肥硕的兔子。

雄鹰的翅膀一抖,陡然间改变了方向,如同一道利箭一般就从高空俯冲了下来。

雄鹰似乎都想象到了自己吃着美味的兔肉的美好情景。

那只兔子本来在啃噬着嫩绿的青草,陡然就发觉了危险降临,瞬间就要后退一瞪,弹射而起,向着远处逃命。

忽然,异变陡生,一只干枯的毫无血色的大手准确的捏住了野兔的脖子。

“咔嚓”一声,野兔的脖子就被捏断,直接毙命。

一个人提着野兔坐了起来,一把锋利的匕首直接划破了兔子的脖子,殷红的鲜血立刻就流了出来。

他毫不迟疑的就将嘴巴对准了野兔的脖子,拼命的吮吸起来。

温热的鲜血流进喉咙,让他感受到了极大的满足感,他又可以多撑一天了!

五六天了,他就靠着这个方式,硬生生的撑了下来。

等到再也喝不到鲜血的时候,他才放下了野兔,准备用匕首切开野兔吃肉。

不过忽然,他就停住了动作,目光锐利的看向了远处。

“嗯?”

他耳朵微微一动,朝着一个方向看了过去。

大约在几百米外,有一队人走了过来,这让他眼中陡然光芒明亮起来。

“人!”

终于看到人了,这对于他来说,简直如同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他收起匕首,慢慢站起身来,提着野兔朝着那队人迎了过去。

很快,那一队人也发现了他,但并没有和善的微笑,而是快速的戒备起来,还有两个人直接从背上拿出了弓箭对准了他。

“你是什么人!”对方冷声喝问,是北方方言,还能听懂,不过敌意十分强烈。

他也愣住了,对面的的确是人,只是怎么穿着太奇怪了啊。

他已经数过,对面一共有14个人,11个男人,3个女人,其中,两个孩子,一个老人,剩余的都是从少年到中年不等。

每个人身上穿着都是破破烂烂的,面黄肌瘦,就跟叫花子一般。

最主要的是,那些人的服饰明显不是他见过的任何一种服饰,破烂的粗布衣服上裹着兽皮的,屁股上大洞露出肉的,而且还都是那种古代的斜领大襟衣服,这里虽然是蒙古草原,蒙古族人也有这种衣服,但是如今的社会,什么时候还会有怎么穷的人啊。

关键是一群大男人们头发都很长,不是扎着马尾辫就是在头顶挽着一个发髻,行为艺术?

那个满面虬须的中年汉子大哥你是多久没刮胡子了,一手指长?而且还用弓箭,腰上还挎着一把大砍刀,这也就在电视上看到过的吧!

另外一点就是,他这个地方很奇怪,他连续找了好几天,走了上百公里,竟然没见到一个人,没见到一条公路,和蒙古包,也没有多少人类生存的痕迹,到处都很原始,一切都太奇怪了。

“你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的?”他问道。

对方没有回答他的问话,不过却是马上惊喜起来:“是汉人!不是匈奴鞑子!那就好!”

对方直接收了武器,都慢慢走了过来。

他愣了一下,汉人?匈奴鞑子?这词语好像也就在上学的时候历史书上看到过的啊。

他能看得出,对方这些人都很虚弱,就是那个中年汉子,也有些消耗过度体力不支的样子,比他好不了多少。

“哇,阿爷,他有兔子!他打到了兔子!”那个小男孩忽然就惊喜的叫了出来,满眼放光的看着他手中的兔子。

他微微一笑,迎上去道:“想吃兔肉啊,告诉我你们什么人,从哪里来的,要到哪里去?”

小孩子倒是不怎么怕他,直接就跑了过来,直接就自报家门:“我们是从朔方那边逃过来的,要去九原城,匈奴鞑子又来劫掠了,他们冲进了城里,我们汉人被杀了好多,我父母也死了……呜呜!”

小男孩说着说着忽然就哭了!

他再次愣住了,匈奴鞑子劫掠?杀汉人?这……他感觉三观有些错乱了。

后面的人发现他没有为难小孩子的意思,也都面色缓和了。

那位中年人走过来朝他抱拳道:“这位兄台,不知道怎么一个人在此啊,如今匈奴鞑子又开始肆虐了,你这样太危险了,跟我们一起去九原城吧,等去了九原城,那里有大军守护,有飞将军镇守,那些匈奴鞑子也是欺软怕硬,从来不敢去九原城肆虐!这里虽然已经是九原城范围,但还是太危险了!再说晚上还有狼群,万一碰上了,可就死定了!”

人群里那位老者也走了出来,问道:“年轻人,还未请教你的高姓大名啊,看你一个人能在这草原上存活,想必本事不弱,哦,抱歉,小老儿胡从,字运暠!”

“我姓高,老人家叫我高顺就好!”

“高顺!公子好名字!”胡从夸赞道。

高顺都无语了,这名字还好?

这名字就是老爹当初太懒,随便取的,说是顺口!

不过他越来越蒙圈了,自从他执行任务被敌人炸弹给轰飞了之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然后等醒来,就出现在这么一个满眼碧绿的大草原上了,而且全身衣服破烂。

上身基本全部毁坏,也就是防弹衣还算完好,没让他变成衣不蔽体。

大腿上裤子就剩下半截,就像一个裤边没处理过的大裤衩,陆战靴竟然出奇的完好,全身上下的物品,仅仅剩下一柄插在陆战靴里的多功能军刺,被他直接当匕首用了。

关键是,他竟然全身上下没有伤痕,仅仅只是能量消耗过度,全身脱力严重,比较虚弱。

还好,他的特种兵生涯让他在这种环境下获得了极大的生存能力,至少,还活着。

朔方、九原,这些地名都是古地名,他倒是听说过,可是他感觉很荒谬。

如果对照现代地图,他出事地点和他出事地点似乎差别不大,都在内蒙古境内,但曾经可是一片黄沙,很多地方不是黄沙也是一片荒漠的,根本见不到几根草的,可这里看过去满眼绿色,简直让人眩晕,好陌生啊。

“高叔,您能给我吃点肉吗?”那个小男孩见高顺半天没回他话,再次开口问道。

高顺看了一眼这些人,明显都对这兔子有着莫大的希冀,他微微一笑道:“当然可以,给,你们都吃点吧!”

说着他就把兔子递给了小男孩。

胡从上前抱拳道:“小老儿代大家多谢高壮士了!”

高顺被这种古代礼仪看的一愣一愣的,不过赶紧摆手道:“不用客气,都吃吧,不过这么多人,一只兔子肉太少了,你们先找个地方收拾一下生火,我再去打一只来!”

他转头看向那位中年汉子:“这位大哥,可不可以借你的弓箭用用?”

那中年汉子马上取下弓,连同箭筒一起给了他,笑道:“兄台既然会射箭,随便用就是!”

高顺道谢后接了过来,然后仔细的感受了一下这弓。

弓制作的很粗糙,不过,力道很强,弓弦用马鬃制成,凑合能用。

高顺抽出一支箭,搭上对着二十米外的一棵长的最高的草射了出去。

“呃……”

那中年汉子本想要夸赞两句的,看到这一幕,果断低头,就当什么都没看见。

高顺也皱眉,这跟想象的差太远了,他竟然只射出去了十来米远,箭支就钻地了。

继续!

他又再次抽出一支箭,对准那株草射了出去。

第三箭、第四箭……一直到他射到第十九箭,他把所有的箭支都射完了,他终于能把握住了这张弓了。

这弓太粗糙,弓弦也不行,弹力不足,加上他根本不会用,准头太差,也就最后一箭才射中了目标。

他将这些箭一一找了回来,再次找了一个目标练习起来。

就这样连续四次,他总算能做到命中率100%,力道也强劲很多。

那中年汉子都看呆了,他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的箭术进步这么快的,简直飞速!

高顺这才收回所有箭支朝着远处走去,小河边,总会有很多猎物的。

时间不长,他就再次回来了,手上再次提回来了一只肥硕的兔子。

“兄台,你……简直神射手啊!”那中年汉子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

“呵呵!走吧,去烤兔子肉吃!”

高顺已经决定先跟这些人一起走了,他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自己到底来了个什么地方!

满眼碧绿的草原、一群身穿古人服饰如同叫花子一般的逃命的汉人、匈奴鞑子、飞将军、朔方、九原城……一切都很陌生,他需要好好的了解一下。


高顺本想就随便洗洗,没想到胡从安排很到位,竟然很快让人烧好了热水,找了一个浴桶过来。

说实话,高顺都没搞明白胡从是怎么做到的。

等高顺进入房间准备洗澡的时候,竟然发现里面竟然还有一个女人,他认得这人,是被救的那13名女人中的一个,算的上天生丽质,大约十七八岁,头上挽了发髻,看样子已经结婚了。

高顺感觉有些怪,就说道:“麻烦你了,多谢!”

高顺的意思是我要洗澡了,你可以出去了。

没想到他说这话,那女人没动,却是直接跪拜:“青奴服侍公子沐浴!”

“纳尼?服侍我沐浴?”高顺被吓了一跳,这种事情他也只在电影电视上看过,没想到还真亲身碰到了。

“呃……不用了,我自己洗就好!”高顺连连摆手,他真没这种习惯。

没想到那自称青奴的女子竟然落下泪了,这可把高顺给吓了一跳,自己没怎么着她呀,怎么就哭上了呢。

青奴似乎鼓起了莫大的勇气道:“公子可是看不上青奴这乡野村姑?若是公子看不上青奴,那青奴只怕唯有一死了。

青奴自知姿色平庸,不过青奴还未成婚,还是完璧之身,因为爹爹和哥哥早亡,发髻只是为了不被人欺负才挽的。

现在,青奴只身一人,无依无靠,若是没有公子护佑,只怕没几天就要沦为他人玩物。

青奴不懂其他,只知道公子是好人,青奴无以为报,如今只剩这身子还算清白,愿意跟随公子,终身为奴为婢侍奉公子,还望公子垂怜!”

高顺也是内心感慨,这个世道,普通人很难活,一个无依无靠的女人更难活,可是他如今也不知道以后会走什么路,他真不知道能不能护得住其他人。

“唉,我理解你的心思,不过我连自己以后会怎么样都不知道,你却是要跟着我,今晚上的事情你也看到了,若是那飞将军吕布为我不满,直接便呢个杀了我,你跟着我,万一有事,只怕也只会跟着枉死!”高顺劝说道。

青奴却是很坚定:“青奴虽然粗鄙,但也知道公子是有大本事的人,日后必然有大造化,青奴别无他求,只求跟在公子身边,每日铺床叠被,洒扫庭院,过个安稳日子。

青奴知道,这世上没有白吃的饭,公子之前救了青奴已是再造之恩,本不该妄想,但青奴想活着,还请公子怜惜。

若是哪天死了,青奴亦无怨无悔,起码过了几天安稳日子。”

看着青奴似乎有种你不答应我就不起来的意思,让高顺也是扶额不已。

我自己都没多少自信呢,你倒是很有信心啊。

不过高顺不得不说,这个青奴比其他女人有眼力,有心机,看到自己被吕布热情接待,就决定要投向自己,也算是一种聪明。

不过他并不怪她,这种社会,女人地位极低,想要啥生存只能依附于某个强大的男人,青奴的做法只是为求活,无可厚非。

高顺答应了,没再赶青奴出去,不过他也没当着青奴的面脱衣服,他不习惯。

他让青奴背过身自己脱了衣服进了浴桶中坐下,才让青奴转过来。

青奴给他搓澡,动作很轻柔,很生涩,手指都在打颤,明显还是第一次做这种事。

高顺没有制止,正如青奴所说,一切都有代价,他不是救世主,也不欠谁的,既然别人要靠他活着,自然要付出自己的代价,而青奴的代价,就是她的身体和这一条命。

享受着舒服的热水澡,和美女的按摩,高顺也闭上眼睛想着自己的事情。

三国演义他很喜欢,自然知道这个时代有个跟自己同名的人,就是吕布的手下大将,命运似乎就是安排他从这个起点开始。

不过他毕竟是一个现代人,没法接受这个时代的封建忠君思想,他忠的,也只是他曾今的祖国,而不是某个个人,让他走原本那个高顺的老路,他,拒绝!

要忠,也是别人忠于他,而不是自己终于别人!

他很清楚,历史上的高顺很厉害,也对吕布忠心耿耿,却是一生都没怎么受到重用,甚至到最后,连兵权都被夺走给了吕布的姻亲魏续。

不过这里危险重重,出行也很不方便,找人靠嘴,出行靠腿,他也不确定自己在这个时代能活成什么样,说不定还真的要跟着吕布混一阵子,暂时顶上那个历史上高顺的位置。

当然,这只是暂时的,他不会跟着吕布去到处逃命。

就是自己要找一个靠山,也要找个能舒服过日子的,比如去益州,去荆州,或者去江南,至少那些偏离中原的地方最近这十多年还是平安的。

青奴很有眼色,没有打扰高顺,就就轻轻的给他按摩搓澡,然后就守在一边,把高顺脱下的防弹衣给擦干净,也把那双陆战靴擦的很亮。

她虽然见识不多,可那种材料一看就是好东西,绝对是稀世珍宝一样的东西,至少她连听都没听人说过有这么好的东西。

高顺直接睡着了,到最后还是青奴把他给叫醒的,因为水已经彻底凉了。

胡从很用心,早给高顺准备了合适的衣服,都是从战利品中找出来的,虽然看上去有些寒酸,但换上后,起码能挡住肉了,也看着像个正常人了,头发除外。

高顺没有放弃自己的战靴和防弹衣,穿上也不碍事,他也不放心现在身边这些人,谁知道会不会被偷走。

这些东西可不仅仅是他的防护用品,更是他曾今的回忆,带着念想。

时间不久,门外胡从就来敲门,说是吕布派人来请了。

高顺直接出门,外面果然有军士在等候,为首的是那个曾今跟在吕布身边的一个强壮汉子。

看见高顺出来,那人立马躬身抱拳,很是尊敬道:“高公子,小人牛二,奉都尉大人之命来请公子过去赴宴!”

在这边城,实力就是硬道理,你强大,必然能得到所有人的尊敬。

高顺的战绩绝对很吓人,那些匈奴兵的兵器和弓箭就是证明,兵器对于战士来说,那可是跟性命一样重要的东西,哪能随便弄到,想作假都不行,而且高顺挡住了吕布的试探一击,这就是实力。

“嗯,辛苦你了,走吧!”高顺点点头。

一路上,这个叫牛二的壮汉话很多,满满的都是对高顺的敬佩之意,让高顺都感觉有些脸红了。

不过高顺也借口自己在山中长大,对外面的事情所知甚少,问了不少情况。

原来,这九原城,就是吕布的官职最大,文官是有,但自从原来的太守病逝之后,这里就没有新的人前来了,因此吕布一个都尉就成了全城最大的官,也掌控了全城所有的大权。

吕布现在手下主要有两个重要人物,一文一武,武将是曹性,官职是别部司马,文官是魏子恒,掌管钱粮,也处理日常政务,其他的都是普通人员。

主要也是吕布读书不多,对于那些政务很不喜欢,干脆扔给这位。

汉朝的军制是五人一伍,有伍长,十人一什,有什长,五十人一队,有队长,百人一屯,有屯长,二百人一曲,有军侯,二曲为一部,设军司马统御,也称为别部司马,千人一部,由都尉统御。

不过这里是边城,每一个级别所管制的人马就没那么严格了,这个城里有2000多人马,也就是说,吕布手下足足有2000人马。

对于人马,吕布抓的很紧,曹性手上也就仅仅带领400人,其余全部由他自己亲自掌控。

了解了这些情况后,高顺也算对这里有了一些认识,看来对于吕布,还是不等轻易得罪的。

适应,这是高顺心里给自己的任务,在这里,他必须学会适应,无论是青奴这样的女子,还是吕布这样的只手遮天的大人物,还有这个时代,他要想活下去,就必须学会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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